交通事故起诉流程怎么走

导读:
首先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和证据材料,这个事故案件一般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进行诉讼。
交通事故起诉流程
首先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和证据材料,这个事故案件一般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进行诉讼。法院的立案庭收到原告提交的起诉材料以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起诉人在收到缴费通知之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对于这个交纳费用的标准,一般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缴纳数额是400元案件受理费。超过5万到1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标准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的标准缴纳。那么如果以调解、简易程序审理的或者当事人撤诉的案件可以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如果涉及到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的,还涉及到鉴定费用,该费用全国标准不一,一般根据委托事项按照当地的规定收取,一般情况下在三千元左右。
立案庭收到起诉材料以后,会移交给民事审判第一庭办理。法院会安排承办的法官办理案件,一般书记员会于开庭之前三日把开庭的时间地点,合议庭组成成员以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后面的话就是要开庭审理,首先法庭会宣布开庭,然后会在庭前告知当事人的,核对当事人的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那么法庭调查环节的话,原告当事人就是要陈述起诉的事实和理由以及诉讼请求,被告方应当进行答辩。在举证质证环节,应当出示书证,物证以及视听资料等各方面的证据,那么交通事故的一般是以书证居多,双方当事人就证据发表意见,在法庭辩护环节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后面到法庭陈述环节。
最后法庭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者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合议庭会择日作出判决,当事人同意判决的,应当自动履行,如果不同意的应当于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交通事故案件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一、立案、起诉
1、准备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据材料等。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递交诉状等材料。
3、立案审查与庭前准备:
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包括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法庭或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然后进行(1)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2)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3)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
5、调解结案:
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6、判决与判决书的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法庭或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判决书生效时间: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不上诉则自动生效。
败诉一方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可执行案件由胜诉方向法庭提出执行。当事人不同意裁判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上诉
1、针对判决书不服,可以提出上诉。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二审审理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法院执行庭提出执行。
2、对于二审的判决,如不服,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再审期间,不停止生效判决的执行。
3、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之后进行证据交换。
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或沟通。如果需要开庭审理,应当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然后对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之后,发表辩论意见: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纠纷达成协议,合议庭审议不违反法律规定予以同意,并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三、执行:
1、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自动履行,案件结束。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拒绝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3、申请执行的管辖法院: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4、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交通事故起诉流程
首先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和证据材料,这个事故案件一般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进行诉讼。法院的立案庭收到原告提交的起诉材料以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起诉人在收到缴费通知之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对于这个交纳费用的标准,一般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缴纳数额是400元案件受理费。超过5万到1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标准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的标准缴纳。那么如果以调解、简易程序审理的或者当事人撤诉的案件可以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如果涉及到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的,还涉及到鉴定费用,该费用全国标准不一,一般根据委托事项按照当地的规定收取,一般情况下在三千元左右。
立案庭收到起诉材料以后,会移交给民事审判第一庭办理。法院会安排承办的法官办理案件,一般书记员会于开庭之前三日把开庭的时间地点,合议庭组成成员以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后面的话就是要开庭审理,首先法庭会宣布开庭,然后会在庭前告知当事人的,核对当事人的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那么法庭调查环节的话,原告当事人就是要陈述起诉的事实和理由以及诉讼请求,被告方应当进行答辩。在举证质证环节,应当出示书证,物证以及视听资料等各方面的证据,那么交通事故的一般是以书证居多,双方当事人就证据发表意见,在法庭辩护环节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后面到法庭陈述环节。
最后法庭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者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合议庭会择日作出判决,当事人同意判决的,应当自动履行,如果不同意的应当于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交通事故案件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一、立案、起诉
1、准备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据材料等。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递交诉状等材料。
3、立案审查与庭前准备:
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包括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法庭或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然后进行(1)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2)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3)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
5、调解结案:
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6、判决与判决书的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法庭或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判决书生效时间: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不上诉则自动生效。
败诉一方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可执行案件由胜诉方向法庭提出执行。当事人不同意裁判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上诉
1、针对判决书不服,可以提出上诉。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二审审理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法院执行庭提出执行。
2、对于二审的判决,如不服,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再审期间,不停止生效判决的执行。
3、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之后进行证据交换。
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或沟通。如果需要开庭审理,应当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然后对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之后,发表辩论意见: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纠纷达成协议,合议庭审议不违反法律规定予以同意,并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三、执行:
1、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自动履行,案件结束。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拒绝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3、申请执行的管辖法院: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4、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