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产继承怎么办理
导读:
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北京怎样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办理房产(有产权证和无产权证)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二
被继承人(去世的产权登记人)的死亡证明(这里包括户口簿上记载的户籍注销时间和死亡时间、医院出具的死亡推断书等)、火化证;
三
被继承人名下房产的产权证;
四
产权人去世后,需提交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这里主要是要体现以被继承人为中心考察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情况(提供材料方向:去世的人生前的单位出具亲属关系证明或者调取生前的工作履历档案、独生子女证以及墓碑照片等);
五
若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房屋产权问题,暂时尚未正式办理颁发产权证,以产权人生前或者之前与售房方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缴纳购买房屋凭证或者收据、要能够体现房屋具体位置以及体现房屋以及购买为个人的并且为100%产权的相关证明为准;
六
申请人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时候,发现有很多历史问题(例如:年代太久,单位破产,档案丢失等情况),可以相对灵活的从配偶或者父母这边开具相关证明,能够体现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情况即可;
七
公证人员根据家庭情况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