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导读:
起诉离婚立案后,一方面要积极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一方面要收集整理证据,以便向法院阐明事实,让自己的主张得到法院的支持,也就是获得胜诉。
——起诉离婚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一、民事起诉状:
正本2份(一般是打印件,A4纸,均签字按手印,一份给法院,一份给被告);
二、原告和被告的主体身份资料:
需要提供原告/被告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如果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不在户籍地的,需要提供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信息证明(律师可以到公安机关查询到)。
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委托手续材料:
委托律师的,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律所公函;委托自己的亲人当代理人的,一定要注意,除了授权委托书以外,还必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户籍证明等,否则法庭将不准予代理人出庭。
四、结婚证复印件:
如果结婚证遗失,那么需要提交民政部门开具的婚姻关系证明。
五、子女出生证、户口本等。
以便法院查明婚生子女的情况,判决抚养问题。
六、主要财产的权属证明。
比如离婚中需要分割一套房产的,那么起诉时需要提供房产证、房产合同等,法院计算诉讼费是和财产价值挂钩的。
七、证据清单
上面的基本证据需要复印排列好,填写证据清单。
八、原告被告送达地址确认书
原告向法院告知双方的送达地址,方便法院联系双方送达案件信息。
——立案后需提交的材料——
起诉离婚立案后,一方面要积极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一方面要收集整理证据,以便向法院阐明事实,让自己的主张得到法院的支持,也就是获得胜诉。
下面以最常见的,双方分居多年,第一次起诉离婚时需要提交的胜诉证据为例,包括判决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三个方面。
——判决离婚的证据——
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合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调解失败可以判离婚。
那么,我们就需要举证证明,“分居满两年”+“因感情不合而分居”。常见的证据包括:
1、证人证言。证人都需要出庭接受质证,我们需要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证人出庭。
2、调查取证申请书。律师去调查证据时,经常会遇到别人不配合的情况,需要法院给他开调查令才愿意配合。如果某些证据对你胜诉很重要,那么就需要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当然,现实情况是,申请了法院也经常不批准。
3、租房合同/发票等。用于证明双方分居。法律上的分居一定是双方在不同的房产地址居住,而不是分床睡/分房睡。
4、双方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短信等。用于证明双方感情不好,所以分居。
根据笔者的经验,“因感情不合而分居满两年”证明难度是非常高的,有经验的被告代理人轻描淡写几句话就可以让法官产生合理怀疑。被告租房的合同是有,但是你们完全有可能见过面甚至发生过亲密关系,只要发生过一次,原告的证明目的就落空了!
法官出于现实顾虑,只要被告提出质疑的,基本就不会支持原告。
——子女抚养的证据——
需要提供原告工资流水、房产信息、照片视频、证人证言、学历证明、孩子病历等多种多样的证据,以证明原告抚养孩子更有利,或者被告不利于抚养孩子。
笔者特别提醒:抚养权是争取,而不是争夺!孩子不是私有财产,离婚后你们还是孩子的监护人,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父母双亲。
因此,抚养权只能争取,法院最后判成什么样,双方就按照什么样的来执行,该探视的探视,如果你不想让离婚后的孩子变成单亲。
抚养权不能争夺,即使法院把抚养权判给了被告,你也要从心里接受。该探视的就探视,该对孩子好的就对孩子好,人心都是肉长的,孩子是你的血亲,你对孩子好,孩子将来也一定会对你好!
千万不要把离婚变成争夺孩子的大战,那样敌意仇视的心态会让孩子无从适从,甚至人格分裂,会对孩子造成无法弥补的巨大伤害!
——分割共同财产的证据——
离婚案件一旦法院准备判决离婚,就必然要处理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
有些案件财产种类多、情况复杂,双方提交的证据数百页,开庭好几次,这种情况并不少见。
篇幅有限,不展开讲了。由此可见,办理离婚案件的工作量还是挺大的。
——其他——
离婚案件有经验的律师经常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包括诉讼本身,证据收集整理、质证等,也包括参与指导调解、化解纠纷等。
法院往往更乐意和律师打交道,也希望律师在办案过程中起到积极作用。当事人该争取的合法权益当然要争取,但是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法院往往希望律师帮助当事人作通思想工作,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误会,及时化解家庭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