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永久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导读:
我国是一个法制的大国,任何事任何人在法律条例面前都是平等的。抗辩权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也起着一定性的作用,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维护了行为人的合法利益。我国法律当中,对于抗辩权有永久抗辩权这一规定。接下来就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解释永久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永久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永久抗辩权又叫消灭抗辩权、毁灭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的效力。在诉讼上表现为可使原告的起诉受到驳回的判决。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
权利人在法定时效期限内不向义务人积极主张其债权,时效期限届满,即不能再请求强制义务人履行债务;如果权利人提出该请求,则债务人即享有时效完成抗辩权,拒绝权利人的请求,此时权利人虽然仍有债权请求权,但是义务人可以永远地反复地行使抗辩权,而使权利人的债权无法通过行使请求权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