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债务人离婚了债务怎么办
导读:
夫妻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离婚方式,离婚时需要处理的问题是比较多的,债权债务是其中的问题之一。在离婚的案件进行的时候一般应当先进行审核,然后根据是否可以进行离婚的诉讼的条件进行相应的处理,那么,如果债务人离婚了债务怎么办?下面由大律网律师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大家有所帮助。
如果债务人离婚了债务怎么办
债务人离婚不能免除债务,因为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务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并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应认定为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需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债权人可以根据债务人出具的借据,向法院起诉债务人夫妻,要求夫妻共同承担连带还款义务。为了防止债务人没有财产偿还债务,债杈人可以以保全的形式冻结债务人的财产。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债务人离婚躲避债务怎么办
在法律文书诉讼过程中或法律文书生效后,再通过离婚逃债的,应直接追加被告人原配偶为被告人,体现工作“优先”的特点,体现公平原则。可分两种情况:
(1)婚姻登记机关或公证机关分割财产后再婚姻机关离婚逃债的,应实体法认定被告人与其配偶分割财产的无效,再裁定追加被告人的配偶为被告人。
(2)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离婚逃债的,不在程序中直接追加被告人的配偶为被告人,而是按审判监督程序先撤销被告人财产分割协议后,再裁定追加被告人原配偶为被告人。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1条已规定:依实体法的规定有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可以裁定权利义务承受人为被告人。从法律规定可看出,现强制法已规定了某些可依据实体法裁定追加被告人。承认在程序行使裁判权时,可实体法裁判,在情况下,在程序中,可实体法认定(离婚逃债)被告人与其配偶财产分割协议无效,裁定追加被告人配偶为被告人,此做法已在实践中赞同,也法学理论界的支持。在程序中,裁判权可由局裁判庭行使(未设裁判庭的由综合科行使),应的监督机制,听证制度,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救济手段为允许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复议。在程序中直接追加被告人原配偶为被告人,应不同情况,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则不同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实体法,保护债权人行使撤销权。
债务人借离婚逃债怎么办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家庭是构成社会的基本细胞,在家庭中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第三人负有一定债务的情況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当这类法律关系发生时,当事人仅是夫妻关系的—方,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也只应债权人的请求把与案件有直接关系的夫妻一方列为被告,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上“债务自己承担”的原理,债务人以自己所有的财产为清偿自己债务的责任财产,在责任财产的范围内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由于在现实生活中,债务人的财产多以家庭财产的形式存在,其个人财产的范围不易确定。
故一些债务人以离婚为由想逃避偿还债务的责任,大多表现为: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离婚,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一方把夫妻所有债务都负担下来,而把共同財产全部分给另一方。
当债权人或法院执行要求其偿还债务时,负债一方就以自己名下已无财产为由拒绝执行,有财产的一方则以离婚为由不负偿还责任,两人以此达到逃债的目的。这种做法,明显违背了法律的有关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欠下的債务为夫妻共同債务,想借离媒逃債,无疑是愚蠢的做法。夫妻一方借贷的财物属于两人共有,偿还时也应当由两人共同清偿。
債权人可以将夫妻双方作为共同被告或者将其中具有还款能力的一方列为被告。即使离媒后,任何一方依然负有连带清偿債务的责任,有能力的一方还债后,可以向另一方追偿,追偿的份额应当为債务的一半或者夫妻双方约定应当由其承担的部分。
离婚个人债务怎么办
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法院在审理中可只列该个人为被告,判决其承担偿还。这种情况应符合以下条件:
1、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独自所负,其配偶及其子女都不知道,也不同意,更没有与其一同前往借债;
2、借到的款项或所负的债务,都由其个人使用,且用于其私人为目的,而没有用于家庭的有关开支。如将该款用于赠与,或请其朋友吃喝玩乐,或用于赌博、吸毒等;
3、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款系个人独自所借(如个人出具借据等)及用于其个人使用。在诉讼中,证明系个人债务一般应由债权人负举证责任,证明用于其个人使用一般应由其配偶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