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罪怎么处罚
导读:
交通肇事的进行就是相应的当事人发生了一个伤残情况的,这个伤残是需要得到快速的救助的,如果逃逸了就是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相应的量刑也是很严重的。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肇事逃逸罪怎么处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那么交通肇事逃逸罪怎么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肇事的进行就是相应的当事人发生了一个伤残情况的,这个伤残是需要得到快速的救助的,如果逃逸了就是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相应的量刑也是很严重的。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肇事逃逸罪怎么处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关于交通肇事逃逸罪怎么处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肇事的进行就是相应的当事人发生了一个伤残情况的,这个伤残是需要得到快速的救助的,如果逃逸了就是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相应的量刑也是很严重的。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肇事逃逸罪怎么处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下列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下列行为之一,视为“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
2、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六人以上;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在六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
一“罪后表现说”,认为交通肇事后又逃跑和受重伤的被害人后来又死亡,这二者之间是互相依存的,逃逸是交通肇事行为的继续,死亡是重伤后在特殊情况下的必然结果,行为人对被害人可能进一步引起的后果可能有希望或放任之心,但这一心态没有与进一步的行为相联系,也就没有独立意义,或者说,逃逸的实质是行为人在趋利避害的心理作用下,使肇事结果进一步加重的条件;
二“独立行为说”,认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独立的犯罪行为,因此应实行数罪并罚或者按吸收犯处理;
三“分别情况说”,认为交通肇事犯罪的行为人在犯罪后逃逸并因而致被害人死亡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如果是在过失支配下进行的,就不是一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如果是在新的放任的故意支配下进行的,就是一个独立的犯罪行为。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而对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