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怎么认定

导读:
只有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脱离现场的行为,才能认定为逃逸。被告人王某的行为是否为逃逸。其目的是为了避免被害人亲属对自己造成人身伤害,而不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2、存在不能抗拒的原因,不能抗拒的原因消失后,又投案的,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此时被告人张某也负伤在身,其家人将其送往医院,到达医院后,其委托亲属向公安机关报案。该案就不应认为具有逃逸行为。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那么逃逸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只有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脱离现场的行为,才能认定为逃逸。被告人王某的行为是否为逃逸。其目的是为了避免被害人亲属对自己造成人身伤害,而不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2、存在不能抗拒的原因,不能抗拒的原因消失后,又投案的,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此时被告人张某也负伤在身,其家人将其送往医院,到达医院后,其委托亲属向公安机关报案。该案就不应认为具有逃逸行为。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关于逃逸怎么认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很多人遇到事,很怂,一般来说问题不严重,但要是犯了错,还不愿意承担责任,可能会酿成大祸,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逃逸的,事情可大可小,当然在法律上认定为逃逸了,才能处罚,那么逃逸怎么认定?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逃逸行为必须以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前提条件。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即构成交通肇事罪。只有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脱离现场的行为,才能认定为逃逸。
(二)脱离现场的目的必须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确认行为人是否逃避法律追究,要看其主观目的。如:被告人王某负主要责任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王某驾驶的一重型汽车的左侧与行驶摩托车的右侧相刮,摩托车及驾驶人(当场死亡)倒地,汽车的左后轮将摩托车的后轮碾压,被告人王某听到自己驾驶的车辆发出异常声响,且继续行驶二十米后,方停车查看车辆与摩托车是否相刮。其虽发现汽车二十米后有一摩托车及人员于地倒躺,因其未发现所驾车辆有刮擦痕迹,便驾车离开现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是否为逃逸。笔者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属于逃逸。因通过本起事故的责任认定,被告人负主要责任,已构成交通肇事犯罪;被告人发现车辆发出异常声响后,停车后又发现了摩托车及人员在道路上的实际状态,因此,其主观上应意识到肇事的可能性,但其却驾车离开了现场。从其驾车离开现场的客观行为上来看,其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
(三)以下两种情形不应认定为逃逸:
1、交通肇事后,肇事者已通过电话等方式报警,由于惧怕被害人亲属殴打而逃离事故现场,这种情况,不应按交通肇事后逃逸来处理。其目的是为了避免被害人亲属对自己造成人身伤害,而不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
2、存在不能抗拒的原因,不能抗拒的原因消失后,又投案的,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例如,被告人张某在交通肇事后,立即让随行的人员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当急救人员到达现场时,发现被害人已经死亡。此时被告人张某也负伤在身,其家人将其送往医院,到达医院后,其委托亲属向公安机关报案。该案就不应认为具有逃逸行为。
2、至于罚款,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经济处罚并不是主要的,主要体现在前面的承担全部责任和直接吊销驾驶证处罚,罚款是500-2000元的处罚标准。
3、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不构成肇事逃逸。
4、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不构成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第十八条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第十九条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