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事过七年后,债权人起诉超诉讼时效吗?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李孟阳律师2021.12.09488人阅读
导读:

直到2004年5月才向赵某催要借款,被告以自己无钱偿还为由未归还借款,2004年6月,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案中,原被告对借款事实均无异议,但是双方对该案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存在较大分歧。那么事过七年后,债权人起诉超诉讼时效吗?债务纠纷诉讼时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直到2004年5月才向赵某催要借款,被告以自己无钱偿还为由未归还借款,2004年6月,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案中,原被告对借款事实均无异议,但是双方对该案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存在较大分歧。关于事过七年后,债权人起诉超诉讼时效吗?债务纠纷诉讼时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事过七年后,债权人起诉超诉讼时效吗?

1997年4月,被告赵某做生意急需资金,就与原告李某商量借款5万元,赵某在拿到钱后向原告出具了借条,但是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直到2004年5月才向赵某催要借款,被告以自己无钱偿还为由未归还借款,2004年6月,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

本案中,原被告对借款事实均无异议,但是双方对该案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存在较大分歧。

一种意见认为: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债权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借据出具后,债权人在7年内未实现其债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3月26日发发复(1994)3号批复,对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参照该规定,本案的诉讼时效,应当是从出具借据的第二天开始计算。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普通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因此本案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另一种意见认为: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责任,债权人在7年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亦示明确表示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的实际权利并未受到侵害,因此诉讼时效应当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义务时开始计算,因此本案应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首先,根据《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借据出具之日,只是对债权债务关系进行确认,而未约定义务的履行期限。《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因此债权人在未明确要求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前,其权利并未受到侵害。只有在该期限届满之日,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的,才构成债务人对债权人权利的侵犯。本案中原告在7年内一直未向被告主张权利,表示原告对被告借款8年是认可的,该笔借款的履行期限始终处于不确定状态,原告此时的权利无论是主观上还是客观上均未受到侵害,因此从借据出具之日的第二天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是缺乏法律依据的。其次,本案中原告是以借据作为主要证据来主张权利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诉讼时效的计算是独立的,而最高院的批复确认的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的计算,是以该欠款条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因此以该批复来适用本案的观点是不准确的。第三,我国的《民法通则》及《合同法》都充分强调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本案的原被告在债权债务关系形成时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债务人可随时履行义务,债权人选择在7年后才主张权利,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也未超过最长诉讼时效20年的规定,因此直到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义务时,才开始计算本案的诉讼时效,是符合法律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立法精神。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李孟阳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74819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