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两个孩子怎么判
导读:
两个孩子的,一般一方抚养一个的。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那么离婚两个孩子怎么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两个孩子的,一般一方抚养一个的。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关于离婚两个孩子怎么判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起诉离婚。两个孩子的,一般一方抚养一个的。对于子女抚养权问题,一般先由双方协商,能够协商一致的,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判决。法院会根据孩子年龄大小、双方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来判决。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1、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2、审理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3、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