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交通事故丧葬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导读:
这个费用是法定的标准,即使死者家属办理死者丧葬事宜所需的费用超过这个标准,加害人也无须支付超出部分而是死者家属自行承担。指不法人员故意造成交通事故骗局,借机敲诈对方当事人的行为。一旦遇到“碰瓷儿”行为,当事人应当注意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及时报警寻找帮助。
一、济南交通事故丧葬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济南交通事故丧葬费赔偿标准如下:交通事故中丧葬费赔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偿标准:丧葬费=受诉法院所第一百六十八条 样品买卖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X6个月。这个费用是法定的标准,即使死者家属办理死者丧葬事宜所需的费用超过这个标准,加害人也无须支付超出部分而是死者家属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 责任。,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借款合同纠纷第二百四十七条 租赁物的保管、使用、维修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遇到交通事故碰瓷怎么办
所谓交通事故“碰瓷儿”,承运人应当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输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指不法人员故意造成交通事故骗局,借机敲诈对方当事人的行为。一旦遇到“碰瓷儿”行为,当事人应当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及时报警寻找帮助。
敲诈者利用的就是司机怕麻烦的心理,认为司机大多会主动息事宁人,不会报警。当他们看到司机已经报警时,部分作案人在心虚胆怯之下,往往会终止违法犯罪行为,因为这些人一般在当地都有“案底”,怕面对警察后穿帮,只有识趣地放弃“索赔”了。
第二,危险路段加倍小心。
当车行驶至拐弯或交通混乱路段时要集中精力,细心观察,不要有交通违法行为,以防授人以柄。当确定事故与自己无关时,要注意保留好现场证据,特别是想法留住目击证人,切勿私自移动现场。夜间发现事故时,不要急于下车,在弄清清楚确认安全后再下车处理,发现异常时要及时报警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求助。
第三,“谢绝”好心人的调停。
有的司机虽然知道自己没有做错事情,却害怕被围观,更胆怯警察到场。当“碰瓷儿”者与当事人僵持不下时,就会出现“好心人”上前帮忙调和,此时司机不要听从这些“好心人”劝解,司机要以足够好的心态争取围观观众,取得更有利局面。
第四,先去医院为伤者检查。
同时尽快通知车辆所在的保险公司,熟记保险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 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有关条款,保管好相关票据和事发地事故处理部门的证明材料,以便将自己可能承担的交通事故赔偿损失转由保险公司承担,避第三百四十四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限制免或者减少自己的损失。
三、交通事故后如果拒不赔偿怎么办第二百五十五条 承揽人提供材料的义务
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通常案由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肇事方不肯赔付赔偿金并不愿意配合调解时,受害方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且目前保险公司的保险金一般也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才能全额赔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九十六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