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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有补贴吗

刘晓红律师2021.12.30400人阅读
导读:

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获得补贴或者补助。业主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不是一个职业,因此不享有薪金待遇。但是,业主委员会委员为业主共同管理事务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甚至付出一些费用如通讯费等,因此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或者补助或者补贴。业主委员会聘请的工作人员因为不是业主代表,是受聘完成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因此业主委员会应当与受聘人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与劳动派遣单位签订派遣合同,受聘人员享有工资报酬。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工资报酬应当由全体业主分摊归集,业主委员会支付。那么业主委员会有补贴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获得补贴或者补助。业主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不是一个职业,因此不享有薪金待遇。但是,业主委员会委员为业主共同管理事务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甚至付出一些费用如通讯费等,因此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或者补助或者补贴。业主委员会聘请的工作人员因为不是业主代表,是受聘完成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因此业主委员会应当与受聘人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与劳动派遣单位签订派遣合同,受聘人员享有工资报酬。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工资报酬应当由全体业主分摊归集,业主委员会支付。关于业主委员会有补贴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获得补贴或者补助。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共同决定成立或者由业主大会决定成立的团体,受业主委托决定和执行共同管理中的一些事务。业主委员会成员一般可分为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和聘任的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如秘书等。

业主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不是一个职业,因此不享有薪金待遇。但是,业主委员会委员为业主共同管理事务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甚至付出一些费用如通讯费等,因此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或者补助或者补贴。

业主委员会聘请的工作人员因为不是业主代表,是受聘完成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因此业主委员会应当与受聘人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与劳动派遣单位签订派遣合同,受聘人员享有工资报酬。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补助或者补贴发放形式可以多样化。

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工资报酬应当由全体业主分摊归集,业主委员会支付。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补贴或者补助,应当由业主委员会提出建议,由业主共同决定或者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补助具体措施,不同的小区可以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可以一次性支付或者按月支付,也可以采取误工补贴的方式按照业主委员会委员为业主共同管理事项付出的时间支付。

业主委员会委员不是一个职业,不应当领取工资等薪金收入。但是,业主委员会委员为业主共同管理工作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业主应当支付必要的补助。支付的补助金多少,可以由业主大会决定。补助的具体形式,可以一次性补助,也可以按照工作时间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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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业主委员会成员是否领取薪酬的思考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对业主委员会成员是否领取薪酬的思考

    内容:对业主委员会成员是否领取薪酬的思考一、业主分摊管理费是法定义务业主委员会失去份建筑物所有人实现共同管理的一种形式,业主委员会的特殊性质决定了业主委员会不是一般意义的组织,更不是赢利性机构。一些人认为业主委员会是公益性组织,业主委员会成员从事的是公益性工作的观点是有待商榷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发生的必要费用由业主分摊是必要的,也是共有物管理的法律原则所确定的。业主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不是一个职业,因此不享有薪金待遇。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补贴或者补助,应当由业主委员会提出建议,由业主共同决定或者业主大会决定。那么对业主委员会成员是否领取薪酬的思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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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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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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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是什么?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是什么?

    内容:目前不少城市里的小区都会组建本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由本小区的业主组成,为本小区业主积极的争取权益。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的情况和多数业主的意志,有权选择不同的物业管理公司来提供服务性管理。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受托是一种合同关系,是一种市场的双向选择。在法律上,业主委员会有委托或不委托某个物业管理公司的自由,物业管理公司也有接受或不接受委托的自由。那么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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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委员会的任职条件是什么

    内容: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那么业主委员会的任职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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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业主委员会是干什么的

    内容:业主委员会起到以下作用:(一)选聘、续聘物业管理公司。(二)监督、审核各项经费的支出。(三)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沟通的桥梁。那么业主委员会是干什么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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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几年换一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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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业主委员会几年换一届

    内容: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自治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物业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根据住建部印发的政策性文件,业委会的任期一般为五年以内,具体年限由业主大会在《议事规则》中约定,但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那么业主委员会几年换一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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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成立进行备案的材料包括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与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说明。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可持备案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 (一)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 (二)管理规约;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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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是什么

    内容: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计算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的50%以上。《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那么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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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不是从事经营的单位,是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但是要到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业主有约束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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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业主有约束力吗

    内容:《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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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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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时,该解释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知,有权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超收的物业费以及承担维修等义务的主体是业主,而不是业主委员会。因此业主委员会不具有提起诉讼的民事权利,即不是适格的原告主体。
  • 业主委员会有补贴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业主委员会有补贴吗

    内容: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获得补贴或者补助。业主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不是一个职业,因此不享有薪金待遇。但是,业主委员会委员为业主共同管理事务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甚至付出一些费用如通讯费等,因此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或者补助或者补贴。业主委员会聘请的工作人员因为不是业主代表,是受聘完成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因此业主委员会应当与受聘人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与劳动派遣单位签订派遣合同,受聘人员享有工资报酬。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工资报酬应当由全体业主分摊归集,业主委员会支付。那么业主委员会有补贴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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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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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的职责有:(1)召集业主大会;(2)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4)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5)监督公共建设、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6)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 怎样更换业主委员会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怎样更换业主委员会

    内容:.通过书面的形式来通知业委会的成员,提议撤换业委会。在小区20%以上的住户签署同意书后递交到业委会,然后通知所有的住户和业委管理人员进行选举。业主召开大会后需要半数的住户表决才可以更换业委会。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那么怎样更换业主委员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01280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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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选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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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如何选业主委员会

    内容: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以下两种产生的方式:1、首届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组织形式。那么如何选业主委员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1.12.301010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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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有哪些权利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业主委员会有哪些权利

    内容:业主委员会有哪些权利业主委员会有以下这些权利()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那么业主委员会有哪些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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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选举会议流程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业主委员会选举会议流程

    内容:公示表决结果;7、开箱前应推选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宜在业主代表中产生,不能由筹备组人员担任。那么业主委员会选举会议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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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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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是什么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是什么

    内容: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那么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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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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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属于谁管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业主委员会属于谁管

    内容:《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那么业主委员会属于谁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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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内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第五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业主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第六条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负责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第十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那么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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