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定金可以退吗
导读:
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担保法第六章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合同法规定,给付定金一方的不履行约定的,无权要求退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应双倍返还定金。但另据有关司法解释,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返回定金给买受人。购房定金的比例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那么房地产定金可以退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担保法第六章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合同法规定,给付定金一方的不履行约定的,无权要求退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应双倍返还定金。但另据有关司法解释,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返回定金给买受人。购房定金的比例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关于房地产定金可以退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担保法第六章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法规定,给付定金一方的不履行约定的,无权要求退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应双倍返还定金。但另据有关司法解释,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返回定金给买受人。
购房定金的比例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因此,按照上述法律的规定,购房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的比例不应当超过购房款的20%。比如,购房者要买的商品房的价格是100万元,那么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就不能超过20万元。
如果购房定金的比例超过了百分之二十的话怎么办?《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就不属于定金,不适用法律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
所谓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比如,房屋价格是100万元,但是认购书中的定金是30万,那么超出的10万就不能适用定金罚则。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合约不能签订的,那么开发商应当给购房者双倍返还的定金是40万,而不是60万。当然开发商把超出定金的10万也必须退回给购房者,这样购房者一共可以拿到50 万。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