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分居多久可以起诉离婚
导读:
目前,我国法律不承认分居多年视为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而在刚出台的《民法典》中,新增了离婚冷静期,无论分居多少年,都不会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婚姻关系只能通过协议或诉讼两种方式解除。我国《民法典》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
目前,我国法律不承认分居多年视为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而在刚出台的《民法典》中,新增了离婚冷静期,无论分居多少年,都不会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婚姻关系只能通过协议或诉讼两种方式解除。我国《民法典》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关于民法典分居多久可以起诉离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可以确定夫妻感情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定。
分居两年诉讼离婚的条件在于是否感情不和导致的分居,非感情不和的分居,法院一般不会准予离婚。
因此,分居两年自动离婚是不合法的。正确的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到人民法院通过判决或调解解除婚姻关系。否则就算分居多年,在法律上也还是婚姻关系。
另外,两年的分居必须是连续的夫妻分居两年,是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天算起。这种分居必须是连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而不是累计两年;如果是在分居后同居,则应在同居和分居后的第二天重新计算。分居实际上并不容易证明,特别是在证明连续性方面。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必须证明分居的真实性。提供合法、充分的证据,如另一方的租赁合同、购买合同或与他人同居的证据或证人等。
目前,我国法律不承认分居多年视为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而在刚出台的《民法典》中,新增了离婚冷静期,无论分居多少年,都不会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婚姻关系只能通过协议或诉讼两种方式解除。在协议离婚的时候,《民法典》规定,自协议离婚起三十日内,可随时撤销离婚申请,三十日后生效,但家暴等损害对方的情形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4、“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