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导读:
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ldquo,而有一些离婚案件,虽然是&ldquo,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ldquo,因此,不应当把&ldquo。
该方式为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均同意离婚但是对财产、子女等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需要法院进行裁判。“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关于新婚姻法离婚需要多长时间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该方式需要时间为10分钟左右。
需要双方到场,且双方均同意离婚,并已就双方的子女、共同财产、债权债务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的离婚协议,由双方签字、盖手印。
需要带的证件:双方的结婚证、双方的户口本、双方的身份证、书面离婚协议一式三份、手续费109元现金。
2、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
该方式的时间为30分钟到1年不等,法定时间为6个月。
该方式为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均同意离婚但是对财产、子女等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需要法院进行裁判。
需要带的证件:提出离婚的一方,需要带上自己的结婚证、民事起诉状一式二份、身份证、户口本、诉讼费(金额待定,需要法院根据你的起诉状计算),到法院办理立案手续。注:需要提供对方的身份证号码。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