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具体是怎样的
导读:
对家庭暴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违法行为所侵害的对象不一定是无过错的配偶有可能是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孙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损害赔偿只局限于离婚当事人依照民诉法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未受到直接侵害的无过错配偶可提出赔偿诉讼,离婚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具体是怎样的(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具体是怎样的(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具体是怎样的(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的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是财产损失还是非财产损失或二者兼而有之婚姻法未作明文规定。夫妻双方是离婚诉讼当事人对符合离婚过错赔偿制度的配偶使用赔偿有法可依。新婚姻家庭法应当规定受害者有权选择向有过错的第三者或配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而受到直接侵害的家庭成员却不能主张其赔偿请求这将有悖于民诉法主体规则。关于离婚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具体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具体是怎样的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的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是财产损失还是非财产损失或二者兼而有之婚姻法未作明文规定。婚外性行为受害人知道后因悲愤情绪激动致身体健康受损而进行医治必须造成财产损失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侵犯对方人身权受害人财产损失也是可见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财产损失。因婚外性行为导致离婚受害人感到悲愤羞辱沮丧并受到讥笑和鄙视其精神损失显然因家庭暴力虐待等侵犯受害人生命健康权同时其身体受到折磨精神受到打击也是无可争辨的事实。因此受害人的损失包括财产损失和非财产损失二种损失侵权人理应赔偿。
实践中夫妻关系破裂往往不是一方所致是多方原因或互为原因如果仅仅只允许无过失方才可以请求赔偿这将使得“包二奶”家庭暴力等违法行为的受害人很难提出请求如女方有婚外恋是由于男方长期虐待与殴打的结果男方“包二奶”其妻子请求赔偿时男方也会提出其妻子长期对其不关心才导致其“包二奶”这在民法上也可以认为是一种过错这样一来受害人因有过失而无权提出赔偿请求更无法得到赔偿如果受害人不能得到补偿该款设计的初衷就无法达到。为此不应以无过失作为享有请求权的前提受害人在提出请求时不必考虑其是否具有过错只要有一方实施了违法行为受害人一方便可以请求赔偿。
赔偿额如何确定必须由法院依据当事人的过错以及过错的程度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判定如果请求权人也有过错则应由法官通过过错比较的方法综合客观因素确定适当的赔偿数额最终由过错大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双方过错相等则可以不予赔偿从实践来看过错程度是可以比较出来的因此赔偿也是可行的。夫妻双方是离婚诉讼当事人对符合离婚过错赔偿制度的配偶使用赔偿有法可依。对于第三者与有过错的配偶所形成的重婚婚外同居关系共同严重侵犯了基于合法婚姻关系而产生的夫妻间的身份权以及无过错配偶作为自然人所享有的人格权。如第三者主观上有过错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仍与之形成重婚或婚外同居关系
法律上既然赋予无过错配偶可向有过错配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对于作为共同侵害人的第三者无过错配偶为何不可向其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新婚姻家庭法应当规定受害者有权选择向有过错的第三者或配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对家庭暴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违法行为所侵害的对象不一定是无过错的配偶有可能是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孙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损害赔偿只局限于离婚当事人依照民诉法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未受到直接侵害的无过错配偶可提出赔偿诉讼。而受到直接侵害的家庭成员却不能主张其赔偿请求这将有悖于民诉法主体规则。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一)离婚时只有无过错方有权提出离婚过错赔偿这是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双方均有无过错或均无过错离婚时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均不得提出无错赔偿。这里面有一个特殊情况应引起注意如果夫妻一方原来存在婚姻法所规定的重大过错后得到另一方的谅解并没有再继续犯重大过错以后如离婚无过错的一方不得提出离婚过错赔偿有过错的五方悔改并取得另一方谅解的仍继续违反婚姻法禁止性的规定无过错的一方就有权提出过错赔偿。
(二)无过错方请求过错损害赔偿时只有在离婚程序中提出它包括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
(三)赔偿的范围包括财产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但并不是每起案件都存在两种赔偿从立法原意上看离婚过错赔偿主要是精神损害赔偿。需用说明的是在离婚分割财产时本着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对无过错方多分割共同财产过错方赔偿无过错方时只能以个人所有的财产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