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的债务由连带责任吗
导读:
按照婚姻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具体包括夫妻为共同生活或履行抚养或赡养义务等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家用物品等财产在婚后已经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所负的债务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从事经营其收入主要用于维持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分家析产所分得的债务在夫妻双方分居期间缺乏劳动能力或缺少生活来源的一方为了维持分居期间个人生活必需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满足日常生活需要以及治疗疾病扶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由于谢某常年在外夫妻二人聚少离多感情淡漠加之李某在与谢某的父母共同生活的过程中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两人也为此多次发生争吵导致夫妻关系恶化。但在协商分割财产的过程中谢某提出婚后为跑业务曾向所在单位借款1OOOO元至今尚未偿还。李某认为该项债务属于谢某的个人债务应由其本人偿还自己不知情也不应承担。如果一方或双方不是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的目的所负的债务则应为个人债务应由个人承担(二)这种债务是连带之债。这种对财产共同所有的关系和平等的处理权决定了夫妻对共同债务不分份额地平等地承担偿还义务。债务人有权要求夫妻任何一方清偿全部债务。关于不知情的债务由连带责任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谢某(男)与李某(女)于2000年结婚。婚后李某在家操持事务谢某在项岩机器设备厂做业务员常年在外跑业务。家中的经济来源全依赖谢某的工资。由于谢某常年在外夫妻二人聚少离多感情淡漠加之李某在与谢某的父母共同生活的过程中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两人也为此多次发生争吵导致夫妻关系恶化。
三年后二人经过协商决定结束婚姻关系。但在协商分割财产的过程中谢某提出婚后为跑业务曾向所在单位借款1OOOO元至今尚未偿还。该项债务应由李某与其共同承担。李某认为该项债务属于谢某的个人债务应由其本人偿还自己不知情也不应承担。两人因此发生争执诉至人民法院。
律师点评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何谓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所谓为夫妻共务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处于共同生活的目的所负的债务。
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有以下三个构成要件
(一)这些债务是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的目的包括抚养子女赡养老人医疗疾病建造房屋购置家用物品所负的债务也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为共生活目的或出于共同生活的需要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如果一方或双方不是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的目的所负的债务则应为个人债务应由个人承担
(二)这种债务是连带之债。
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除双方另有约定之外对于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这种对财产共同所有的关系和平等的处理权决定了夫妻对共同债务不分份额地平等地承担偿还义务。债务人有权要求夫妻任何一方清偿全部债务。夫妻一方单独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满足自己生产经营的需要和个人生活的需要所负的债务
(三)这些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
按照婚姻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具体包括夫妻为共同生活或履行抚养或赡养义务等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家用物品等财产在婚后已经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所负的债务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从事经营其收入主要用于维持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分家析产所分得的债务在夫妻双方分居期间缺乏劳动能力或缺少生活来源的一方为了维持分居期间个人生活必需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满足日常生活需要以及治疗疾病扶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单独所负的债务具体包括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一方未经对方意独自筹资进行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一方因个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所负的债务一方为满足私欲而挥霍所负的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夫妻一方所负的债务应当由本人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