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导读:
但是随着家庭暴力案件的不断发生家庭中不道德行为造成更多的心灵创伤的今天弱者或无过错一方在离婚时除了分得应分的那部分财产外更想获得物质或精神方面的损害赔偿而原婚姻法中又没有相应的规定显然原婚姻法已不适应这个变化太多的社会不利于保护婚姻纠纷中弱者或无过错一方,财产损害赔偿以造成损失数额为准具有填补损害功能而精神损害赔偿本质上不可估量具有抚慰功能惩罚功能调整功能具体到新婚姻法当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考虑侵权人承担责任的能力时就不应当仅仅考虑离婚时过错方已经得到的财产而应当考虑过错方的经济潜力即其可期待的财产这样才是真正科学正确地理解了这一司法解释条文。
在200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颁布之前民法通则中只有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时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学者们一致认为这种对精神损害的物质赔偿其实是精神损害赔偿。但所有这些都不成系统使各地法院在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时做法不一标准各异严重影响了司法权威。当然当家庭暴力并没有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而只是造成严重的心灵创伤时受害一方也应该可以单独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这是精神损害赔偿不同于财产损害赔偿的地方之一。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如何确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200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颁布之前民法通则中只有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时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学者们一致认为这种对精神损害的物质赔偿其实是精神损害赔偿。其它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中也有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零散规定。但所有这些都不成系统使各地法院在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时做法不一标准各异严重影响了司法权威。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的司法解释第一次明确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这个概念并就赔偿范围诉讼主体赔偿责任的构成与赔偿数额的确定等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立法来讲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对于其发展完善也将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原婚姻法中不存在损害赔偿这个概念无论是财产方面的还是精神方面的。但是随着家庭暴力案件的不断发生家庭中不道德行为造成更多的心灵创伤的今天弱者或无过错一方在离婚时除了分得应分的那部分财产外更想获得物质或精神方面的损害赔偿而原婚姻法中又没有相应的规定显然原婚姻法已不适应这个变化太多的社会不利于保护婚姻纠纷中弱者或无过错一方。
新婚姻法应该说充分认识到了这些问题它的一个明显的进步就是突出加强了对弱者无过错一方的保护及对有过错造成夫妻感情破裂一方的惩戒其中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将损害赔偿请求权引入新婚姻法相对于原婚姻法中有过错一方只是在离婚时少得一部分财产而言无疑是巨大的进步它赋予了无过错一方更多的权利与选择余地惩治邪恶伸张正义同时也将从社会压力方面促使家庭更加稳固。
新婚姻法中关于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规定既有财产损害赔偿也有精神损害赔偿其中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些行为不会直接造成对方财产上的损失但会给对方造成心灵创伤因此这种赔偿是一种精神损害赔偿。而实施家庭暴力一方面会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需花钱治疗另一方面也给对方造成精神伤害因此基于这种原因形成的损害赔偿既有财产方面的也有精神方面的。当然当家庭暴力并没有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而只是造成严重的心灵创伤时受害一方也应该可以单独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这是精神损害赔偿不同于财产损害赔偿的地方之一。
财产损害赔偿以造成损失数额为准具有填补损害功能而精神损害赔偿本质上不可估量具有抚慰功能惩罚功能调整功能具体到新婚姻法当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考虑侵权人承担责任的能力时就不应当仅仅考虑离婚时过错方已经得到的财产而应当考虑过错方的经济潜力即其可期待的财产这样才是真正科学正确地理解了这一司法解释条文。另外法院在判决离婚同时判决过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时笔者认为应当从过错方应得的共同财产中直接扣除以利将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