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哺乳期的子女抚养权归属以什么为原则
导读:
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1)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离婚后哺乳期的子女抚养权归属以什么为原则1哺乳期内的子女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哺乳期后的子女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关于离婚后哺乳期的子女抚养权归属以什么为原则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哺乳期内的子女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2哺乳期后的子女
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子女抚养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1工作性质
2工作环境
3收入状况
4居住条件
5文化程度
6性格修养
7其它家庭成员状况。
此外还可以提供对对方不利的证据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如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