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六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导读:
(二)、头面部损伤致:1、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视力接近正常,(二)、头面部损伤致:1、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视力接近正常,(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份日常生活需要帮助,(六)、盆部损伤致:1、双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六)、盆部损伤致:1、双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七)、会阴部损伤致双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二)、头面部损伤致:1、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侧眼严重畸形;3、双眼低视力1级;4、双眼视野中度缺损;5、颞下颌关节强直,牙关紧闭6、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三)、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严重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完全丧失。(五)、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六)、盆部损伤致:1、双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2、子宫全切。(八)、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功能障碍。关于交通事故六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份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2、严重失读伴失写症;或中度运动性失语或中度感觉性失语;
3、偏瘫或截瘫(一肢肌力3级以下);
4、单瘫(肌力3级以下);
5、阴茎勃起功能严重障碍。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侧眼严重畸形;
3、双眼低视力1级;
4、双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5、颞下颌关节强直,牙关紧闭
6、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
(三)、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严重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五)、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六)、盆部损伤致:
1、双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2、子宫全切。
(七)、会阴部损伤致双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八)、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功能障碍。
(九)、肢体损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