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九级伤残鉴定标准
导读:
九级伤残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九级伤残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胸部损伤致:、a.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头面部损伤致:b.双侧眼睑下垂(或畸形),盆部损伤致:b.骨盆严重畸形愈合,腹部损伤致:a.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
九级伤残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c.严重失读或严重失写症;d.双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e.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缺失;f.严重影响阴茎勃起功能。关于交通事故九级伤残鉴定标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九级伤残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c.严重失读或严重失写症;
d.双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e.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缺失;
f.严重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头面部损伤致:
b.双侧眼睑下垂(或畸形);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
c.一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
f.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中度张口受限;
g.舌尖缺失(或畸形);
h.一耳重度听觉障碍;或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
j.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
脊柱损伤致:
b.胸椎或腰椎一椎体粉碎性骨折。
颈部损伤致:
a.严重声音嘶哑;
胸部损伤致:、
a.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c.肺叶切除;
d.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Ⅰ级。
腹部损伤致:
a.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
b.胆囊切除;
c.脾部份切除;
d.一侧肾部分切除或肾功能中度障碍。
盆部损伤致:
b.骨盆严重畸形愈合;
c.尿道狭窄;
d.膀胱部分切除;
e.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
f.子宫部份切除;
g.直肠、肛门损伤,遗留永久性乙状结肠造口。
会阴部损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