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评定等级怎样划分
导读:
7、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8、Ⅷ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9、Ⅸ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10、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c.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中国的伤残鉴定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卫生部2002年9月1日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涉及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的鉴定。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解放军总后勤部2004年11月10日伤残等级的划分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关于伤残评定等级怎样划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国的伤残鉴定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以下是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和实用的五种鉴定标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正确的鉴定标准。[1]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6》
【适用范围】工伤职业病
【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06年5月1日
道路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
【适用范围】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发布单位】公安部
【实施日期】2002年12月1日
鉴定
【鉴定标准】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
【适用范围】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的伤残程度评定。
【发布单位】卫生部
【实施日期】2002年9月1日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不实,最高法院未颁布)
【鉴定标准】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2005)
【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涉及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的鉴定。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实施日期】2005年5月1日
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鉴定标准】《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适用范围】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含职业病)致残等级评定。
【发布单位】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解放军总后勤部
【实施日期】2004年11月10日
伤残等级的划分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其等级划分依据是:
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b.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不能工作;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c.明显职业受限;d.社会交往困难。
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c.职业种类受限;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b.仅限于就近的活动;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d.社会交往贫乏。
6、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b.各种活动降低;c.不能胜任原工作;d.社会交往狭窄。
7、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c.不能从事复杂工作;d.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8、Ⅷ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b.远距离活动受限;c.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d.社会交往受约束。
9、Ⅸ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