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组织的共同犯罪怎么判刑?
导读:
则甲构成故意杀人罪而丙因过失构成医疗事故罪二人不是共犯。如甲、乙不约而同到某商店盗窃甲盗得自行车一辆乙盗得衣物若干二人是同时犯因无共同犯意的联络故不是共同犯罪按各自所犯罪名论处。则此案中乙的强奸行为已超出盗窃的共同范围甲与乙不是强奸罪的共犯只是盗窃罪的共犯乙应独自承担强奸罪的刑事责任。
则甲构成故意杀人罪而丙因过失构成医疗事故罪二人不是共犯。如甲、乙不约而同到某商店盗窃甲盗得自行车一辆乙盗得衣物若干二人是同时犯因无共同犯意的联络故不是共同犯罪按各自所犯罪名论处。则此案中乙的强奸行为已超出盗窃的共同范围甲与乙不是强奸罪的共犯只是盗窃罪的共犯乙应独自承担强奸罪的刑事责任。关于有组织的共同犯罪怎么判刑?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共同的过失犯罪行为
1、共同犯罪则必须是基于共同的犯罪故意而为的行为故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属于共犯只需根据个人的过失犯罪情况分别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对出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因二者主观上不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故不以共犯论处。如甲、乙是同一装卸公司的工人二人在装卸货物时违反规定在车上往下扔重物将一过路人砸成重伤对甲乙则应分别定过失致人伤害罪。
二、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结合不成立共同犯罪
即一人出于直接或间接的故意而实施的某一行为与另一人因过于自信或疏忽大意而施行的某一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此种情况也是根据各人的罪过形式和行为形态分别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如医生甲为杀乙故意加大处方的药量护士丙因工作不上心未发现而直接用药造成乙死亡。则甲构成故意杀人罪而丙因过失构成医疗事故罪二人不是共犯。
三、同时犯不是共同犯罪
即指没有共同实行犯罪的意思联络而是在同一时间针对同一目标实行同一犯罪对此应作为单独犯罪分别论处。如甲、乙不约而同到某商店盗窃甲盗得自行车一辆乙盗得衣物若干二人是同时犯因无共同犯意的联络故不是共同犯罪按各自所犯罪名论处。
四、故意内容不一的共同行为
行为人在主观上都有犯罪的故意但该不同的罪过内容决定了行为性质的不同。如甲、乙共谋想教训一下丙二人到丙家后甲基于伤害的目的殴打丙而乙却出于杀丙的心理将其致死则二人因故意的内容不同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不能以共同犯罪论。
五、超出共同故意范围的犯罪
对共同犯罪的范围的界定要求行为的同一性。若其中一行为超出了共同故意的范围又犯其他罪的则超出的部分不能以共同犯罪论处只能由实行该种犯罪的行为人独自负责其他共犯人对此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理论称其为实行过限。如甲、乙共谋入室盗窃甲在户外望风由乙入室行窃。乙入室行窃后又将熟睡的丙女强奸。则此案中乙的强奸行为已超出盗窃的共同范围甲与乙不是强奸罪的共犯只是盗窃罪的共犯乙应独自承担强奸罪的刑事责任。
六、事先无通谋的窝藏、包庇、销赃等行为
由于中国受几千年封建礼教的影响亲亲得相首匿亲朋间一些窝藏、包庇、销赃的行为因事先无通谋而不构成共同犯罪。即使是事先已明知其犯罪行为但因未参与该犯罪行为也不构成共犯而只以窝藏、包庇、销赃的行为性质单独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