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致行人摔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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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地面施工侵权责任如何分配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为地面施工致人损害责任。施工人设置了明显标志和采取了安全措施但之后由于第人的行人或者自然原因造成标志和安全设施被破坏般并不免除施工人的侵权责任但若施工人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维护和保持这些标志和安全措施的最大努力的损害仍不免发生这种情形构成或者趋近不可抗力则可以免除或者减轻施工人的侵权责任。那么地面施工侵权责任如何分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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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竣工后须及时清理现场,修理路面和道路设施。那么道路施工纠纷如何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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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如果造成的情况特别严重的话,那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即交通肇事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那么谁负责道路施工造成的交通事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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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行人横过道路的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在认定机动车与行人横过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时应考虑以下两个问题第一、行人横过道路与机动车发生事故的特殊原则的使用仅限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情形即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的路面上横过道路与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形并非适用于所有行人与机动车发生的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所规定的机动车与行人或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所承担的责任仅限于民事责任并非交通事故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着重保护行人和非机动车等交通环境中的弱者同样也强调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那么行人横过道路的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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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这是因道路施工引发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问题。依公路法第32条、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解答如下第一该道路施工公司应承担您儿子相应的死亡赔偿责任。第二死亡赔偿的比例依双方在事故中的过错由人民法院酌定。我国公路法第32条规定“改建公路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需要车辆绕行的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必须修建临时道路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这是紧急避险及相关法律责任承担问题。那么施工未设警示出车祸谁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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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因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谁负责道路施工作业或者是道路出现损毁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果未按规定操作因此造成通行人员及车辆受损或造成其他财产损失的相关施工负责单位应当承担赔偿。另外在公共场所路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同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那么因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谁负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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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那么单行道施工封闭可以逆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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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挡,确保施工安全和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二、法律依据在市政道路施工过程中,如果施工单位没有按照围挡标准进行围挡,可能会导致施工安全事故或者周边居民的财产损失,如果施工单位没有按照围挡标准进行围挡,导致施工安全事故或者周边居民的财产损失,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市政道路施工围挡标准市政道路施工围挡标准是指在市政道路施工过程中,为了确保施工安全和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挡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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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谁负责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定挖掘道路的施工现场须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竣工后须及时清理现场修理路面和道路设施。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上述两种情况由于公路管理部门施工时未设立明显标志以及在公路的建设、养护中存在问题以致发生交通事故公路管理部门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有两个标准一是运行支配权即谁对车辆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那么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谁负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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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当然,如果道路设施的缺陷并非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则不必与驾驶人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那么如何避免因道路施工发生交通事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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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请求将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那么道路施工道路致人伤亡怎么维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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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这是因道路施工引发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问题。第二死亡赔偿的比例依双方在事故中的过错由人民法院酌定。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交通事故当事人未标明位置而移动交通事故现场的车辆或者物品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那么施工未警示出车祸由谁负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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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乡村道路施工安全责任书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和所有工程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人身及财产安全,明确每个施工人员安全责任,特要求所有施工人员签订本工程施工安全责任书。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及出入证或工作证,并遵守门岗的有关规定;从工地外出必须请示项目部管理人员,经项目经理同意方可外出,否则一切后果由施工人员自行承担。本人在此确认已于年月日在赤道几内亚马拉博国家公园项目经理部接受了岗前安全生产教育。那么乡村道路施工安全责任书的内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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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以法律、法规和政策或合同约定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裁判、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那么道路施工纠纷解决办法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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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道路施工震损房屋如何赔偿道路施工时震损房屋的是属于侵犯财产权的行为依据对房屋造成的实际损失由公路的施工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百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第千百条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施工致害责任和窨井等地下设施致害责任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那么道路施工震损房屋如何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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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团队的力量】个人、支付能力弱、执行遥遥无期,面对这样的被执行人,大多数执行律师的选择是执行立案,然后被动等待执行法官出终本裁定,并在最后告诉委托人说自己尽力了。而真正把委托人利益放在首位,把解决问题放在首位的律师们,是会尽全力去争取,先是了解一切可能的执行线索,然后是多次和执行法官沟通调查取证事宜,最后赶赴现场持令调取相关证据,这样客户拿到的胜诉判决才有可能真正变现🌸
三人合伙做道路施工项目,随后两人退股,完工后甲方一直未支付当事人工程尾款。通过天用律师申请仲裁,裁决对方支付当事人工程款869万元,同时对方承担了我方的保全费、律师费、80%仲裁费,帮助当事人获得了最大权益。
【天用案例】官司赢了,被执行人仍不还钱,怎么办?丁女士与王某是多年的朋友关系,进入四十不惑年龄的王某,近年间却不务正业,养成了游手好闲、沉迷赌博的恶习。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语下,丁女士头脑一热,以自身征信为王某办理了贷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导丁女士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等多种方式将贷款转入王某指定的账户。 上述操作一气呵成,等丁女士冷静下来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骗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时进行补救措施,她强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条,确认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额730000元,逾期月息为 1.2%,且承诺完全由王某承担所有贷款费用并按银行分期要求偿还贷款。 虽然手里握着欠条,丁女士仍然没有能够高枕无忧!借款到期后,王某随即开始拖延还款,丁女士多次催讨,王某未全额还款,仅偿还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诺给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贷款报酬费也未支付。 因王某严重违约的不诚信行为,丁女士面临着巨额还贷压力,经济上与心理上均遭受重创。丁女士为了尽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询委托。 天用律师指导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证据并积极准备诉讼资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王某分期进行偿还丁女士 67万元、贷款委托费 3 万元、律师费 11万元、保全担保费 1000 元。 官司赢了,本以为王某会乖乖还款,万万没想到双方达成调解书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还款责任,还以种种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审理,天用律师催促法院做了几次与被执行人王某的谈话,让法官亲自见证被执行的言而无信与蔑视法律的威严,为后来的拘留埋下了伏笔! 在一次约定好的谈话中,被执行人又出尔反尔,这下彻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师趁势申请拘留被执行人,得到批准!最终被执行人被拘留15天。 后来经过天用律师和解谈判,被执行人现行每月还款5000元,丁女士对天用律师的尽职尽责非常感动,对此结果也很满意,给天用律所送来了锦旗!
【天用案例】乡镇政府拖欠277万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办?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277万元,起诉后案件胜诉,乡镇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询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乡镇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某乡镇人民政府发包的“×××村委综合楼”工程,工程中标价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基础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工程款;主体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5%工程款;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总对于成功中标喜笑颜开,且对此项工程信心满满! 他想着“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应该不会出现差池,而且还能在乡镇政府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于是他带领施工团队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签证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总想象中那样顺利,乡镇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间,仅仅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项,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判决胜诉 获得277万工程款 李总陷入了深深地焦虑之中,他曾多次尝试向乡镇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对方总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时负责人根本就不见他。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个月,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资金紧张,运营已变得十分困难。 此时,李总感到了深深地无助和绝望,如果再这样下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能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垮掉。 然而,尽管心中有无数的不满和愤怒,李总对乡镇政府却是敢怒不敢言,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乡镇政府,以后的企业发展甚是堪忧! 在犹豫与纠结的挣扎中,李总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向北京天用律所进行咨询,天用律所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分析后,给出了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了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决书,判决乡镇人民政府支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万元。 多方寻找财产线索 保障执行 一审判决生效后,乡镇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决书约定还款。虽然天用律所多次与乡镇政府负责人积极沟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师积极转变办案思路,抓紧时间立执行案。好在该省份作为试点法院,效率比较高,不到半个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经法院的查控系统查询,被告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但是被告作为政府机构,与普通的法人主体毕竟不一样。 条条大路通罗马,天用律师积极与李总沟通,让其打探一下身边的人,尤其是与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没有相应的支付账号。 天用律师的这个方法果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最终发现了乡镇政府的两个账户,提供给法院后,冻结了其700余万元! 现被执行人已全额冻结款项,后续等待划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277万元工程款的执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办案亮点 政府作为被执行人,会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统很难发现财产线索。我们不能仅仅依靠系统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寻找财产线索,积极查找政府常用的银行账户,从而拿到执行款项。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