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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是否有同等的权利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是否有同等的权利
内容: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是否有同等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是有同等的权利的。婚生子女是男女双方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后所生育的子女,而非婚生子女则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如非法同居、婚前性行为、姘居、通奸及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法律明确规定了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在被抚养、接受教育、继承遗产等诸方面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涉、危害、歧视。那么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是否有同等的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12207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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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怀孕是非婚生子女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前怀孕是非婚生子女吗
内容:离婚前怀孕是非婚生子女吗属于婚生子女。婚生子女是男女双方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后所生育的子女,而非婚生子女则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如非法同居、婚前性行为、姘居、通奸乃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承担相同的权利和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那么离婚前怀孕是非婚生子女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13559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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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同学聚会怀孕生子,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女子同学聚会怀孕生子,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内容:柳-霞想到自己30多岁了,再要一个孩子也不容易,坚决要求生下来,2013年3月,这个非婚生子出生。经过汉阳区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其非婚生子由柳-霞进行抚养。**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于*晓表示,虽然非婚生子的父母有过错,但非婚生子女是无辜的,根据国家法律,非婚生子在法律上与婚生子女是平等的。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那么女子同学聚会怀孕生子,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怎么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1221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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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婚前怀孕男方是否可以提出离婚申请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女方婚前怀孕男方是否可以提出离婚申请
内容:王某认为张某欺骗了自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张某的婚姻关系,张某不同意离婚。王某起诉离婚,属于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范围,应当予以受理。因此,如果女方婚后与他人通奸怀孕,男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应该受理。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女方因通奸怀孕男方能否提出离婚的批复》中指出,男女一方婚前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应该与婚后通奸行为加以区别,一般不能作为对方提出离婚的理由。所以,对女方因婚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的情况,应当依照《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处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规定处理。那么女方婚前怀孕男方是否可以提出离婚申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1.31462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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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利息过高是否合法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借贷利息过高是否合法
内容:借贷利息过高是否合法在我国主要适用当事人自愿原则,一般情况下借贷的高利息并不违法,只是如果在进行诉讼的时候超过同期银行同等业务利息的四倍则认为无效,但是并不认为民间借贷的高利息违法。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借款协议中关于利息的约定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个人借款利息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最容易导致借贷双方产生矛盾。(二)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但都不能证明的,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借款人支付超出规定的利息后又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予以支持。那么借贷利息过高是否合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07563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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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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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自愿离婚协议书是否生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怀孕期间自愿离婚协议书是否生效
内容:女方在怀疑期间签订了离婚协议书,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如何,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往往是处于离婚边缘的双方当事人关注的问题。首先,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其次,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那么怀孕期间自愿离婚协议书是否生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2.12482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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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自愿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力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怀孕期间自愿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力
内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女方在怀疑期间签订了离婚协议书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如何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否则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往往是处于离婚边缘的双方当事人关注的问题。首先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其次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那么怀孕期间自愿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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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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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妈妈是否享有对非婚生子的探视权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未婚妈妈是否享有对非婚生子的探视权
内容:没有享有抚养权的一方对小孩有探视权。后原告朱某以今后不再探视孩子的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由,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朱某依法行使探望权,每月二次带孩子一起生活一天。经主办法官主持,上诉人、被上诉人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即:上诉人朱某依法享有对其与被上诉人蔡某之非婚生子探望之权利。朱某可自调解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至该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止对其进行探望。探望权是民法典规定的一项实体权利,当事人可以独立行使。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父或母享有探望权。原告作为非婚生子的母亲,有依法行使对孩子进行探望的权利,被告作为非婚生子的父亲抚养该孩子,有协助的义务。那么未婚妈妈是否享有对非婚生子的探视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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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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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非婚生子放弃抚养权是否合法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非婚生子放弃抚养权是否合法
内容: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那么民法典中非婚生子放弃抚养权是否合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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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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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继承遗产是否合法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非婚生子女继承遗产是否合法
内容:非婚生子女继承遗产是否合法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都应负担子女必需的生话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那么非婚生子女继承遗产是否合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1.31516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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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聚会后怀孕生子,非婚生子怎么办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同学聚会后怀孕生子,非婚生子怎么办
内容:女子小霞今年36岁,她与被告魏某本是高中同学,同学期间两人虽互有好感,但后来均各自结婚成家,并无太多的往来。后来小霞离婚,一直没有再婚。饭后,喝多了的魏某推开了也有些醉意的小霞的房间门,两人在醉酒的状态下发生了关系。经过汉阳区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其非婚生子由小霞进行抚养。而魏某从今年1月1日起,每年付其该子抚养费24000元,直到其子生活独立。魏某每月对孩子行使一次探视权。虽然非婚生子的父母有过错,但非婚生子女是无辜的,根据国家法律,非婚生子在法律上与婚生子女是平等的。那么同学聚会后怀孕生子,非婚生子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12842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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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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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和14岁以上女性发生性行为(自愿的)不属于犯罪,但跟14周岁(需要明知)以下的幼女发生性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那就构成了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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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是否享有同样的合法权益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非婚生子女是否享有同样的合法权益
内容:与婚生子女一样,非婚生子女也负有赡养生父母的义务。只有确认了他们的身份,其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当生父或生母拒绝承认亲子关系时,可以通过亲子鉴定的方法确认其生父母。亲子鉴定是运用高科技手段,通过对比遗传基因来确认血缘关系的一种手段,准确率很高,已为我国法律所承认,并为司法实践所广泛应用。首先要争取及早用户口登记、公证等手段确认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再次,要注意在子女生父健在时尽早进行亲子鉴定,因为亲子鉴定必须有父母子(女)三方同时参加时才能进行。那么非婚生子女是否享有同样的合法权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1464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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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怀孕,要求男方付一切费用是否合法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情侣怀孕,要求男方付一切费用是否合法
内容:情侣怀孕,要求男方付一切费用是否合法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情侣同居怀孕费用由谁出法律是没有规定的所以要求男方支付一切费用并不违法费用如何支付应该由双方协商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8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10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8不抚养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那么情侣怀孕,要求男方付一切费用是否合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01496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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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请求返还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是否合法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请求返还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是否合法
内容:父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解除,离婚后,对方父母仍有对子女抚养、教育的义务,不因子女由谁抚养而改变。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子女同样有被抚养、教育的权利,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的被抚养、教育的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父母子女关系亦称亲子关系,是家庭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为父母子女关系是一种血亲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人为地加以终止的;因收养而形成的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除非依法解除收养关系,也不能因为养父母离婚而消除。那么离婚请求返还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是否合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14355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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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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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无性行为是否属于离婚条件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结婚无性行为是否属于离婚条件
内容:结婚无性行为是否属于离婚条件我国是遵循婚姻自由原则离婚可由男女双方协议离婚或无法达成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若结婚无性行为是因为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或是未有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是可以作为离婚的条件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因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制。那么结婚无性行为是否属于离婚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03875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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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了!消费者凌晨在烧烤店就餐时因与他人发生矛盾、相互殴打且死亡的,烧烤店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https://leyu.dalvlaw.cn/itver/n/946182/13811897481?compId=40051243
邢颖 325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姚平 262评论 -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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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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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驾司机驾车撞人,谁来担责?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马某赴宴饮酒后欲回家,因是开车来的,其便登陆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驾”板块发出订单,过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驾员赵某接单并赶来,按照订单路线送马某回家。 不料,车辆刚行驶到通州区某路段时,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横过道路,赵某刹车不及将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车辆损坏,胡某等三人均受伤。 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赵某为全部责任,胡某等三人均为无责任。胡某伤情经过鉴定为轻度智能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极重度受限符合七级伤残;右上肢肌力IV级符合八级伤残;开颅术后符合十级伤残(综合赔偿指数50%)。 事发后胡某找到车辆使用人马某、代驾员赵某、出行小程序的运营方某科技公司、代驾平台的服务提供方亦即赵某的雇佣单位某人力公司、车辆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赵某、马某、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1187976.1元。 庭审中,某科技公司辩称自己仅是代驾交易平台的经营者,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信息服务,劳务公司为代驾服务提供方,根据相关规定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作出了明确的区分和规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答辩人仅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并非适格被告,亦非侵权人,不承担责任。 某保险公司辩称愿意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但是本次事故伤者较多,共用保险限额。某人力公司辩称先由保险公司理赔,司机赵某系职务行为,针对超出保险范围外,应由司机赵某承担的赔偿责任答辩人愿意承担。赵某、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处理。 法院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对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金额并无异议,但是对于谁是超出保险理赔限额之外的赔偿责任主体、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经营者某科技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存在争议。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为平台内代驾服务的提供方应当承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另一方面作为代驾司机赵某的雇佣单位,亦应当承担雇主责任。而关于某科技公司的责任认定,其作为某出行交易平台中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代驾信息服务的主体,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具有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核的义务,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代驾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况下需要与某人力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驾司机赵某所持驾驶证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宜驾驶情况,代驾司机于事故发生之前亦处于平稳驾驶环境,故无证据证明某科技公司未尽到审核义务,某科技公司也无法预知事故的发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应由赵某的用人单位也即平台内代驾服务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赔偿。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应当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通州法院判决原告保险限额之外的合理损失费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做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本案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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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欠钱不还,不管你怎样去催,对方就是油盐不进,一直拖着不还。那么直接不用对他客气,去法院起诉就好! 借钱必须要写借条,金额太小或人品信得过的可以不用,但是第三人在场可以有,必要时可以起到见证人的作用,若发生还款纠纷时可以作证人,帮助债权人维权。 借条必须按照标准借条写法,借款人,出借人,借款金额(大小写),借款周期,还款时间,月利率,逾期未还月利率约定等,越清楚越好。如果对方逾期不还钱,还可以按照借条上的约定计算利息,减少债权人的损失。 借条是有效的书面证据,建议一式两份,双方不能篡改。 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也都不愿意走诉讼程序,还可以和对方进行协商,能用温和的方式是最好的。 如果目前没有欠条,又没有其他证据,那么一定要提前取证: 1、短信/聊天记录等——证实借款事实 2、录音录像 3、证人证言 寻找借钱时,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证人和证言。 通过以上证据,法官如果认为提交的手机短信、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符合客观事实,证据真实有效,那么对方应该承担还款责任。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141评论 -
父亲在世时,继母偷偷瞒着父亲将登记在继母名下的房屋过户给继母的亲生子女名下,是否合法?本案中,该房屋虽然登记在继母名下,但购房时使用了父亲与继母的共同存款及二人工龄、农龄,依法属于其二审夫妻共同财产,父亲享有该房屋产权。继母在未征得父亲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过户,其过户行为应属无效,房屋应恢复登记至原始登记状态。
姚平 442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