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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议您和银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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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识别网络贷款骗局以及在贷款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如何识别网络贷款骗局以及在贷款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内容:正规的贷款机构在放贷前不收取任何费用,而是在进入贷款周期后按期还款。那么如何识别网络贷款骗局以及在贷款时应注意哪些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0976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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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贷款黑户是什么?网络贷款黑户还可以贷款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网络贷款黑户是什么?网络贷款黑户还可以贷款吗?
内容:黑户完全可以向申请门槛较低的贷款机构来投石问路。网络贷款黑户怎么贷款1、贷款公司网络贷款黑户直接去银行办贷款肯定是不行了,但实际上黑户可以找当地的贷款公司申请贷款。所以,即便是网络贷款黑户,找民间借贷也是可以获得资金的。不过民间借贷费用高低都有,贷款人一定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量力而行;3、找典当行典当行相对银行来说不但门槛低,而且审核、放款速度快。通常情况下,只要借款人提供的典当物符合典当要求,而且手续齐全,典当行可忽略黑户标签,及时发放贷款。但要注意的是,典当行贷款费用高、期限短。那么网络贷款黑户是什么?网络贷款黑户还可以贷款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09860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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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贷款不还是否会坐牢以及如何催收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网络贷款不还是否会坐牢以及如何催收
内容:如果不还钱的话,双方当事人会有民事纠纷,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如果网络贷款不还是否会坐牢以及如何催收呢?忘了借贷无力偿还贷款,只是民事纠纷,不会坐牢。债务人有履行判决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那么网络贷款不还是否会坐牢以及如何催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09152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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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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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欠款多少会被起诉(网络贷款欠多少会被起诉)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网上欠款多少会被起诉(网络贷款欠多少会被起诉)
内容:网上欠款多少会被起诉(网络贷款欠多少会被起诉)
刘晓红律师2023.04.18132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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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贷款不还的风险后果,会不会有刑事责任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网络贷款不还的风险后果,会不会有刑事责任
内容:若依然拒绝还款的,则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约定,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贷款人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质押的财产等。那么网络贷款不还的风险后果,会不会有刑事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09186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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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如果他人冒用你的信息进行贷款涉及合同诈骗,建议报警解决。如果长期纠缠也可以报警解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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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贷款会带来哪些法律风险!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网络贷款会带来哪些法律风险!
内容: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现在很多人在办理贷款的时候都并不会到银行办理贷款,因为到银行办理贷款非常麻烦,并且时间也比较长,而在网上办理贷款,下款速度较快,所以很多人都会选择在网贷平台办理贷款,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网络贷款会带来哪些风险!即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本付息的风险。(二)借款人的法律风险1、借款人容易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及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这意味着网络借贷应当受制于法律尺度的限制,不能稍有逾越。那么网络贷款会带来哪些法律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09875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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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了很多网络贷款怎么解决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欠了很多网络贷款怎么解决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内容: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那么欠了很多网络贷款怎么解决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09103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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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络贷款平台引发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P2P网络贷款平台引发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内容:目前,有些P2P网贷平台将自己的账户用作贷款人与借款人转账的中间账户,这使得网贷平台经营者能随意挪用平台内的大部分滞留资金。在借贷过程中,P2P网贷平台都会要求借贷双方提交详细的个人信息,有些平台甚至要求借款人提交亲朋好友的验证信息以提高自己的信用度,这样就会形成一个非常大的个人信息数据库,在今天个人信息被泄露、窃取、贩卖事件频发的环境下,P2P网贷平台恐怕也难以独善其身。那么P2P网络贷款平台引发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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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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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请问具体是哪方面的问题?网络贷款请详细核实公司资质、贷款利率、放款还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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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贷款申请不成功的原因是什么?网络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网络贷款申请不成功的原因是什么?网络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内容:这些行为都是不对的,虽然网络贷款门槛低,但也是有风控的,如果借款人填写的信息不准确,那么贷款也是会被拒的。其实,导致网络贷款被拒的原因还有很多,比如收入不够、工作不稳定等等,忽视其中任何一个细节都有可能导致网络贷款被拒。那么网络贷款申请不成功的原因是什么?网络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2.09535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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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网络贷款风险具有哪些风险?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申请网络贷款风险具有哪些风险?
内容:申请网络贷款风险1、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导致无法认证借贷双方的资信状况,容易产生欺诈和欠款不还的违约纠纷。2、网络平台发布的大量放贷人信息中,有不少是以贷款公司、融资公司等名义对外发放贷款。申请个人贷款提前消费成为逐渐被人们接受的生活方式。如何用个人身份证贷款1、借款人填写《借款申请书》并提供必须的资料;2、贷款行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和资料进行审查,在三周内正式答复申请人;3、贷款行同意贷款的,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那么申请网络贷款风险具有哪些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0955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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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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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P2P网络贷款,申请网贷流程是怎样的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什么是P2P网络贷款,申请网贷流程是怎样的
内容:P2P网络贷款英文名称为Peer-to-peerlending,即点对点信贷,国内又称人人贷。P2P网络贷款是指个人或法人通过独立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相互信贷。由P2P网贷平台作为中介平台,借款人在平台发放借款标,投资者进行竞标向借款人放款的行为。在P2P网贷模式中,P2P网贷平台在借贷双方中充当服务中介的角色,通过安排多位出借人共同分担一笔借款额度来来分散风险。P2P网贷平台申请贷款的流程:1、准备资料:双方就贷款事宜进行了解、商议,贷款顾问给出贷款方案,借款人就自己的问题考虑后,决定是否贷款;如果贷款提供平台要求的资料。P2P网贷的风险既多又高这点不假。那么什么是P2P网络贷款,申请网贷流程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09675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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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贷款有哪些法律问题和法律风险?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网络贷款有哪些法律问题和法律风险?
内容:网贷平台有权要求借贷人提供真实信息并保有对其资料进行审查并披露的权利。部分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未尽到核查借款人身份真实性的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向不特定多数人非法募集资金。个别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发布虚假的高利率借款标的,非法募集资金,并采用借新贷还旧贷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后卷款潜逃。那么网络贷款有哪些法律问题和法律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091004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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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这是违法的借贷平台的一种套路,建议你及时报警处理。对方可能涉及诈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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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贷款需要注意哪些特殊情况?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网络贷款需要注意哪些特殊情况?
内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网络贷款需要注意哪些特殊情况?申请网络贷款风险1、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导致无法认证借贷双方的资信状况,容易产生欺诈和欠款不还的违约纠纷。2、网络平台发布的大量放贷人信息中,有不少是以贷款公司、融资公司等名义对外发放贷款。而事实上,必须是经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方可从事信贷融资等金融服务,擅自从事金融活动者往往会因为非法集资、非法吸引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管理秩序而被追究法律责任。3、如果贷款经由网络平台代为发放,那么在网络平台疏于自律,或内部控制程序失效,或被人利用等情况下,则可能出现捏造借款信息而非法集资的情形。那么网络贷款需要注意哪些特殊情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09439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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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贷款会被起诉吗?起诉会有哪些后果?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网络贷款会被起诉吗?起诉会有哪些后果?
内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网络贷款会被起诉吗?会起诉的,会负法律责任。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只能是犯罪行为,其社会危害性比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例如,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出现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情况,或者发生犯罪嫌疑人死亡的情况,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就应当作出不追究刑事责任或不起诉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对于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其他法律责任都不会引起刑罚处罚这种严厉的法律后果。那么网络贷款会被起诉吗?起诉会有哪些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09503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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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网络贷款具有哪些风险以及注意哪些细节
许瑞林律师
申请网络贷款具有哪些风险以及注意哪些细节
内容:网络贷款平台被人们视作金融信息服务机构,是提供互联网贷款的平台。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申请网络贷款具有哪些风险以及注意哪些细节。1、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导致无法认证借贷双方的资信状况,容易产生欺诈和欠款不还的违约纠纷。2、网络平台发布的大量放贷人信息中,有不少是以贷款公司、融资公司等名义对外发放贷款。申请网络贷款时要注意哪些细节1、查看是否有营业执照找到贷款公司后,一定要查看其是否有营业执照,正规贷款公司都是可以出示营业执照的。那么申请网络贷款具有哪些风险以及注意哪些细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09728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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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长期怠于核查更正债务人信用记录,以致债务人无法办理信用卡,贷款,金融机构行为构成名誉侵权,可起诉法院要求金融机构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519评论 -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客户为希腊某律所股东,在网络上遭受了严重的网络侵权,导致律所流失了大量客户,天用律师团队帮助其维权成功,造谣者进行删帖-道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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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136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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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官司赢了,被执行人仍不还钱,怎么办?丁女士与王某是多年的朋友关系,进入四十不惑年龄的王某,近年间却不务正业,养成了游手好闲、沉迷赌博的恶习。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语下,丁女士头脑一热,以自身征信为王某办理了贷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导丁女士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等多种方式将贷款转入王某指定的账户。 上述操作一气呵成,等丁女士冷静下来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骗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时进行补救措施,她强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条,确认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额730000元,逾期月息为 1.2%,且承诺完全由王某承担所有贷款费用并按银行分期要求偿还贷款。 虽然手里握着欠条,丁女士仍然没有能够高枕无忧!借款到期后,王某随即开始拖延还款,丁女士多次催讨,王某未全额还款,仅偿还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诺给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贷款报酬费也未支付。 因王某严重违约的不诚信行为,丁女士面临着巨额还贷压力,经济上与心理上均遭受重创。丁女士为了尽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询委托。 天用律师指导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证据并积极准备诉讼资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王某分期进行偿还丁女士 67万元、贷款委托费 3 万元、律师费 11万元、保全担保费 1000 元。 官司赢了,本以为王某会乖乖还款,万万没想到双方达成调解书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还款责任,还以种种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审理,天用律师催促法院做了几次与被执行人王某的谈话,让法官亲自见证被执行的言而无信与蔑视法律的威严,为后来的拘留埋下了伏笔! 在一次约定好的谈话中,被执行人又出尔反尔,这下彻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师趁势申请拘留被执行人,得到批准!最终被执行人被拘留15天。 后来经过天用律师和解谈判,被执行人现行每月还款5000元,丁女士对天用律师的尽职尽责非常感动,对此结果也很满意,给天用律所送来了锦旗!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495评论 -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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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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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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