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抵债转让需要纳税吗?

2021.12.15 08: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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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即使抵债也属于转让,需要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税、营业税、契税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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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要。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将自己持有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自然人或者是企业,依法需要就其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的双方要按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对于股权转让所得,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要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是法人股东,要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购买股权的人A只需按照成交价格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2、出售股权的人B以大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其差额按“财产转让所得”依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小于或等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同时按照成交价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3、股权转让双方都要按照实际成交额缴纳印花税。4、股东出让股权,一般来讲公司权益没有变化,企业一般不用缴纳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股权转让要交哪些税,公司股东退出流程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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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股权转让要交哪些税,公司股东退出流程

    内容:《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第一条规定: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 ...。

    张嘉娱律师
    2023.11.23672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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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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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内部股权转让是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 虚假的债权转让纠纷包括了哪些类型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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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虚假的债权转让纠纷包括了哪些类型

    内容:虚假的债权转让纠纷包括了哪些类型一、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债务人确已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种情况下,如法院已执行,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以致将本已受清偿的债权转让。在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的情况下,受让人则主张银行接受了以物抵债,如未明确约定按变现价值确定抵债数额,则应视为是对全部债之冲抵。受让人行使权利时,债务人不予认可,或即使银行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真实存在的,受让人以与转让的合同非同一笔债权之由而要求银行承担责任而形成纠纷。那么虚假的债权转让纠纷包括了哪些类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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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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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要交税。 双方就转让金额分别缴纳0.05%的印花税;如果是溢价转让,转让方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经营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税收政策有哪些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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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税收政策有哪些

    内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四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ldquo,合伙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如何纳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股权(票)、期货、基金、债券、外汇、贵重金属、资源开采权及其他投资品交易取得的所得,应全部纳入生产经营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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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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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因此,离婚引起的房屋产权变更非房屋买卖行为,夫妻离婚后办理房屋产权变更不需要缴纳契税等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债权转让要交税吗,转让债权要纳税吗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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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债权转让要交税吗,转让债权要纳税吗

    内容:债权转让要交税吗,转让债权要纳税吗债权转让需要缴税。因此,转让债权的公司如有超出债权的转让所得,应一律并入其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所以除非债权转让涉及不动产、股权等财产的转移,否则应不征收印花税。营业税仅对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处置不动产征税,而“债权”的转让并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故无须缴纳营业税。那么债权转让要交税吗,转让债权要纳税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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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271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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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即使抵债也属于转让,需要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税、营业税、契税等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 质押的股权是否可以转让,有哪些相关内容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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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质押的股权是否可以转让,有哪些相关内容

    内容: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如果股权出质所担保的债权无法实现,该股权可能会被拍卖用于抵债。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那么质押的股权是否可以转让,有哪些相关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1066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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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债权转让合同主体?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资格是什么?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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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什么是债权转让合同主体?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资格是什么?

    内容:债权债务关系往往是相互对应的,而现实中处于便利需要,有的债权人会采用转让自己债权的方法来抵债或是其他用途。而由于部分债务的特殊性,债务人只能向原始债权人履行债务,就此会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与损失。债权转让合同主体为出让人和受让人白无疑问,从法律规定来看:1、债权转让为处分行为,要求出让人应有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和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转让应当认定无效或效力待定;2、受让人是否应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有观点认为,受让人取得债权,属纯获法律上的利益,故依合同法的上列条款,只要有限制行为能力即可。那么什么是债权转让合同主体?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资格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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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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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的类型主要有哪几大类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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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的类型主要有哪几大类

    内容: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的类型主要有哪几大类从目前出现的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看,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债务人确已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种情况下,如法院已执行,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以致将本已受清偿的债权转让。债权设定有抵押权,或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银行通过对物的处置变现实现了部分债权。双方就此意见分歧引起纠纷。受让人行使权利时,债务人不予认可,或即使银行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真实存在的,受让人以与转让的合同非同一笔债权之由而要求银行承担责任而形成纠纷。债权转让前,因银行原因造成债权难以实现,但转让时未明确说明。那么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的类型主要有哪几大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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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194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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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建工程转让价格如何确定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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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在建工程转让价格如何确定

    内容:1、在建工程转让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变更登记手续、在建工程项目转让的备案手续等,在建工程过户手续在建工程转让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变更登记手续、在建工程项目转让的备案手续等,总之,通过正确评估并考虑多方因素,才能准确且合理地决定出一个适当的在建工程转让价格,5、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等于(转让收入-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乘以适用税率,转让在建工程项目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重置成本价1、评估价值=重置成本×。

    冯清琴律师
    2023.10.24270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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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房产赠与公证了,其费用会涉及到两笔:一笔费用是公证费,房屋赠与的公证费收取的比例是受益总额的2%,但不低200元。还有一笔费用就是契税=房屋评估价1.5%;交易费:6元/平米;登记费:80元;评估费:评估额的0.5%。最后一个环节就是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去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这个环节需要缴纳的费用还有包括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如果是直系亲属赠与房产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国家规定房屋无偿赠与时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三种情况具体包括: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 债权虚假转让是否违法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债权虚假转让是否违法

    内容:债权虚假转让是否违法一般不违法。虚假债权转让是指银行在对不良资产打包处理的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将本来不存在或者已经清偿的债权转让给他人。剥离前债务人确已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种情况下,如法院已执行,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以致将本已受清偿的债权转让。在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的情况下,受让人则主张银行接受了以物抵债,如未明确约定按变现价值确定抵债数额,则应视为是对全部债之冲抵。受让人行使权利时,债务人不予认可,或即使银行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真实存在的,受让人以与转让的合同非同一笔债权之由而要求银行承担责任而形成纠纷。那么债权虚假转让是否违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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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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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法人是需要就股权转让所得缴纳税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1、销售货物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4、股权、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 婚房纳税如何审查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婚房纳税如何审查

    内容:婚房纳税如何审查对于此类房屋对外转让,征收首先要审查该房屋权属变更与离婚分割前契税纳税情况。按二手房印花税政策执行。关于婚房纳税如何审查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11627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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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让特许经营权按销售无形资产计税,一般纳税人按6%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小规模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六条 企业经营权是指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以下简称企业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第七条 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资产经营形式,依法行使经营权。企业资产经营形式是指规范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企业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的责任制形式。继续坚持和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逐步试行税利分流,统一所得税率,免除企业税后负担,实行税后还贷。创造条件,试行股份制。
  • 股权质押的概念是什么?股权质押后能否转让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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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股权质押的概念是什么?股权质押后能否转让

    内容:股权质押后能否转让成为股权质押后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如果股权出质所担保的债权无法实现,该股权可能会被拍卖用于抵债。所以,股权质押需订立书面合同,并且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需要到证券结算机构登记,未上市的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质押需要到审批机关办理审批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股权质押完成后,在解除质押前不能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那么股权质押的概念是什么?股权质押后能否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10593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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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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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建房房产过户的税负是:买方要缴纳1%的契税90平米以上的1.5%,卖方要缴纳1%的个人所得税和差价5.5%的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 第八条 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所以对于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的,受让方应缴纳契税。
  • 小贷公司债权可以转让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小贷公司债权可以转让吗

    内容:债权设定有抵押权,或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银行通过对物的处置变现实现了部分债权。在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的情况下,受让人则主张银行接受了以物抵债,如未明确约定按变现价值确定抵债数额,则应视为是对全部债之冲抵。受让人行使权利时,债务人不予认可,或即使银行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真实存在的,受让人以与转让的合同非同一笔债权之由而要求银行承担责任而形成纠纷。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那么小贷公司债权可以转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7278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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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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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2、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具体如下: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小额贷款公司的债权可以转让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小额贷款公司的债权可以转让吗

    内容:受让人行使权利时,债务人不予认可,或即使银行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真实存在的,受让人以与转让的合同非同一笔债权之由而要求银行承担责任而形成纠纷。在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的情况下,受让人则主张银行接受了以物抵债,如未明确约定按变现价值确定抵债数额,则应视为是对全部债之冲抵。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那么小额贷款公司的债权可以转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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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369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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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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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虚假的债权转让纠纷类型有哪些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虚假的债权转让纠纷类型有哪些

    内容:虚假的债权转让纠纷类型有哪些一、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债务人确已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种情况下,如法院已执行,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以致将本已受清偿的债权转让。在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的情况下,受让人则主张银行接受了以物抵债,如未明确约定按变现价值确定抵债数额,则应视为是对全部债之冲抵。受让人行使权利时,债务人不予认可,或即使银行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真实存在的,受让人以与转让的合同非同一笔债权之由而要求银行承担责任而形成纠纷。那么虚假的债权转让纠纷类型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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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307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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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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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虚假的债权转让纠纷都有什么类型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虚假的债权转让纠纷都有什么类型

    内容:虚假的债权转让纠纷都有什么类型(一)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债务人确已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种情况下,如法院已执行,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以致将本已受清偿的债权转让。在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的情况下,受让人则主张银行接受了以物抵债,如未明确约定按变现价值确定抵债数额,则应视为是对全部债之冲抵。受让人行使权利时,债务人不予认可,或即使银行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真实存在的,受让人以与转让的合同非同一笔债权之由而要求银行承担责任而形成纠纷。那么虚假的债权转让纠纷都有什么类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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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577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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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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