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大三学生,通过boss直聘进入了一家影视公司进行实习,说是包吃住,底薪5000,全勤奖1000。到燕郊签订了实习协议就交了800通勤费,这个通勤费有另外的合同,不退还。之后转到临沂这边,进入公司提供的宿舍又交了800水电费,不退还。来回的路费干满一个月之后才可以报销。现在他把我从临沂调到怀柔,签了离职申请,和怀柔的主任联系之后,为了让他照顾我,让我买了一条700元的软中华。我想知道这个公司是正常的吗?我要现在赶紧离开吗?

2024.07.06 16: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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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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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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