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加盟过一个教育品牌,于2024年1月,已经到期,没再续约,但是公司总部也没跟我商议解约和续约事宜,有1万元的保证金在总部押着。事实上早已经是合同到期了。 但是,昨天公司突然给我发通知,说2022年有跨区域销售,现在要对我进行处罚,轻则2-3万,多则5万元以上。我确实有过跨区域销售的事实。 我想问一下,双方加盟合作都到期了,公司再去针对之前的这个事实去追罚这个罚款,有没有法律依据?
2024.08.20 10: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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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高级合伙人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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