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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您可以跟对方协商,让对方书写个谅解书,得到了对方谅解书,一般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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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商业车险费率新规定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19江苏商业车险费率新规定
内容:6月16日下午在江苏省保监局召开的商业车险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车险费率改革的更多细节被公布出来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交通违章记录与商业车险保费系数挂钩的变化。计算公式改革后的商业车险计算公式商车险费保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基准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由行业测算后统一确定。如果该车辆上年度发生5次及以上赔款交通违法情况严重且保险公司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都给予1.15的话该车主的费率调整系数则为21.51.151.153.97对应保费为30003.9711910元。仅一年商业车险保费就高达1万多。那么2019江苏商业车险费率新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1.29162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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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有对方转账记录吗?请准备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记录起诉,若需要委托律师可以私信我,帮助您写起诉状起诉,或者是帮你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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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双方可以协议不满2岁子女由父亲抚养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双方可以协议不满2岁子女由父亲抚养吗
内容:我国《民法典》虽然原则规定哺乳期内(2周岁)的子女由哺乳母亲抚养。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如下: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那么离婚双方可以协议不满2岁子女由父亲抚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19390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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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将参与平台的情况,以及自己在买卖交易中的转账记录,对方平台的情况、联系人的社交账号等情况,全部整理出来收集好,跟警察局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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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转账截图可以作为证据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微信转账截图可以作为证据吗?
内容:但是很多人因为更换手机、手机丢失、删除微信聊天记录等原因,无法将载转账记录的手机提交至法院,那么这么重要的证据,我们应该如何有效的提供给法官并让法官采纳呢,电子证据作为新型的证据形式,相对传统的证据来说可篡改性比较大,因此,如果想将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使用,在无其他证据佐证情况下,要注意以下几点:1、聊天记录作为诉讼证据,举证时应该打印截图的形式提交,开庭时,需要提供微信聊天记录证据时,要求提供保存微信聊天记录的设备登录微信,提供给法官查看,案件相关聊天记录可截图打印做备用,微信的聊天记录如果不完整,那么很可能会让人断章取义,也容易让对方当事人否认聊天记录是否真实存在以及是否与本案存在关联,从而导致该聊天记录不能作为证据使用4、一定要提供原始载体,诉讼过程中,将微信转账截图作为证据交给法院,法官会认可吗,答案是大概率不会,微信转账截图可以作为证据吗。
张嘉娱律师2023.07.10886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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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年有哪些情况婚姻法有效期限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年有哪些情况婚姻法有效期限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
内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年有哪些情况婚姻法有效期限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年般来说可以构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证明。“分居”是指夫妻间不再共同生活不再互相履行夫妻义务包括停止性生活经济上不再合作生活上不再互相关心互相扶助等。具有分居年的情形说明夫妻关系已徒具形式名存实亡。当事人以此事由诉请人民法院离婚的如经调解无效应准予当事人离婚。那么因感情不和分居满年有哪些情况婚姻法有效期限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08215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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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可变更合同情况以及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13可变更合同情况以及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
内容: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一方利益约定的。合同变更指有效成立的合同在尚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合同内容发生改变。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成为可能。如发生不可抗力后,经义务人的努力,合同仍可履行,则不能作为合同变更的理由。在有些情况下,变更合同需要经过特殊程序。如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照其规定。那么2013可变更合同情况以及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1.12.31351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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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中这种事千万别干2170万现金飞了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中这种事千万别干2170万现金飞了
内容:民间借贷中这种事千万别干2170万现金飞了民间借贷中大额现金交付该如何认定?2010年7月19日,约定还款期限届至,刘某向公安机关报警称其至借款人公司取款,在复印借条原件时,徐某将封存借条原件的档案袋扔出窗外,后无法找到。据其陈述,其在另案借款未还的情况下,又将2170万元出借给**公司、徐某,案涉金额较大且均以现金方式交付,该行为本身与常理不符。刘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此,仅凭借条或借款人徐某丢弃借条的行为,尚不能认定出借人已将2170万元借款本金实际交付给借款人。那么民间借贷中这种事千万别干2170万现金飞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06660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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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哪些情况不得离婚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1年哪些情况不得离婚
内容:有以下种情形的民政部门不得办理离婚登记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年内或中止妊娠后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3离婚时离婚协议书未约定财产分割的不得办理离婚登记。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年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第千零条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那么2021年哪些情况不得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08893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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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2021年新规明确,欠下的这几种债务不需要还了?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2021年新规明确,欠下的这几种债务不需要还了?
内容:从2021年1月新出炉的《民法典》则规定,以下4种债务即使欠了,欠债人不用偿还,民法典对民间借贷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对贷款合同的内容作出了规定,例如民间借贷是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砍头息只需要债务人偿还实际到手的本金以及利息就可以了,现在个人信息泄露已经是一件不稀奇的事情,如果发现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背上了债务,可以向相关部门出示自己没有借过这笔债务的证明,这笔钱是不用偿还的。
于海明律师2023.04.18482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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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父亲欠债儿子要还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22父亲欠债儿子要还吗
内容:父亲欠债儿子要还吗一般情况下,父亲所欠的债,儿子都是没有义务进行偿还的。但如果儿子出于孝道而替父亲清偿债务的话,那么法律也是允许的。例外的是,如果父亲去世,留下遗产给儿子继承的话。个人欠款方面的注意事项1、是处理纠纷方式灵活。“诉讼”,它特指法定的一种简易程序,也即督促程序。1991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增设了该程序。而在规定的时间内,债务人如无异议,支付令则发生法律效力。债务人如若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可以施行强制执行。那么2022父亲欠债儿子要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07403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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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可变更合同情况以及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14可变更合同情况以及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
内容: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成为可能。如发生不可抗力后,经义务人的努力,合同仍可履行,则不能作为合同变更的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八十二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那么2014可变更合同情况以及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1.12.31422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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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哺乳期和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对男方很不利的情况下母亲有下列情形之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对于哺乳期和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对男方很不利的情况下母亲有下列情形之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内容:对于哺乳期和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对男方很不利的情况下母亲有下列情形之的也可随父亲生活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那么对于哺乳期和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对男方很不利的情况下母亲有下列情形之的也可随父亲生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08421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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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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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应支付不超过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应支付不超过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支付的补偿总额一般不超过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工资收入,但当事人约定超过的,从其约定: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2、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4、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那么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应支付不超过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1.11137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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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留言内容:我是一个学生,需要做设计,淘宝上联系到一家公司。商量了2500元帮我做一份设计图纸加说明书。然后微信分两次,转账1300元和1200元,结果收到了文件严重不符合要求,然后一直不回微信,被骗了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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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诈骗怎么处理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涉嫌诈骗怎么处理
内容:法律主观:银行卡被网络诈骗了,当事人应立即报警处理,并且保留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公安机关会予以调查并尽力追回被骗钱财,涉嫌诈骗一般怎么处理1、涉嫌诈骗一般处理方式如下:行为人意识到自己涉嫌诈骗犯罪时,应当主动就近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相关情况,积极主动配合办案机关做好退赃、退赔工作,涉嫌诈骗被拘留后家属应该怎么处理涉嫌诈骗被拘留后家属处理如果是多人诈骗,拘留时间加上检察院逮捕的时间最长可以到37天,逮捕后一般有2个月的侦查期限,部分案件会延长,侦查结束除有依法应撤销案件、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否则,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杨一凡律师2023.12.05438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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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谈判和解,诉讼也是可以的。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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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男子谎称千万富翁签2000万元购房合同诈骗被刑拘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无业男子谎称千万富翁签2000万元购房合同诈骗被刑拘
内容:令人惊奇的是,赵某竟然是情感性精神障碍患者,曾因诈骗被判缓刑!37岁的赵某大学毕业后在家待业。随后,赵某注册了黄石玉泉工贸有限公司,号称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去年9月底,赵某带着潘某等人找厂房,并在该市某开发区看中了一座1.1万平方米的厂房。去年11月21日,赵某和招商部门约定,他20天内付一半房款。于是,该开发区在没有收定金情况下,与他签订了一份价值2000多万元的购买意向合同。警方调查还发现,早在2004年,赵某就因诈骗被判刑3年缓刑4年,而之所以判缓刑,就因为他被司法鉴定为患有“情感性精神障碍”。目前,赵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刑拘,警方将再次对其进行司法精神医学鉴定。那么无业男子谎称千万富翁签2000万元购房合同诈骗被刑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1.12.24922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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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工程款纠纷成功和解120万元!但对方不按期支付怎么办?天用律所专案组指导当事人余先生准备全面的证据资料,为了尽快要回工程款,优先与村委会进行调解谈判。经过天用调解中心团队的不懈努力,运用以诉促调的方案,最终双方成功和解,法院出具调解书。 双方约定,村委会需再支付余先生工程款1200000元,分3期进行支付;若未按约支付,余先生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村委会需再支付相应违约金。 案件成功和解后,压在余先生心里多年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村委会也如愿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第一期还款。但天用律师根据丰富经验,时刻保持警醒,在第二期还款到期前,多次提醒余先生向村委会催要工程款。但余先生心态过于乐观,觉得村委会第一期履约支付了,后续支付肯定也没问题! 期间,天用律师也多次催促村委会尽快支付,历史再一次重演,村委会以种种理由拖延。直至第二期到期后,村委会一分钱没付,此时余先生着急了,要求天用律所马上申请执行。 天用律师快马加鞭立上执行案件后,与余先生沟通,要求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一方面,天用律师要求法院查控的村委会往来账户;另一方面,也与执行法官积极沟通,因为调解书里面已经明确规定,被执行人到期未按期偿还,需要多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 天用律师成功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发现自身银行账户被冻结,而且得知若不按期履行支付工程款,需要多支付20多万元的违约金后,从之前的拖延到主动找到余先生提前偿还了120万元工程款! 余先生对天用律所专业高效的工作很满意,也十分敬佩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送来了一面带着满满谢意的锦旗!王熙 88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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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项目负责人离职,还能要回钱吗?要账路漫漫、时间不等人,陆先生已将近70岁的年纪,折腾了将近快10年了,依然没有解决这个要账难题!2023年3月,陆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来帮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帮助陆先生收集有力证据,因为工程距今时间久远,需要迅速启动立案程序。 庭审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对陆先生的实际施工人身份不予认可,认为工程是自己的项目部员工完成的。对此,天用律师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转账记录和会议纪要,证明陆先生是实际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等多份资料,法院让建筑工程公司核对账目,但其也没对出来,因此对方哑口无言。 最终法官按照天用律师的诉讼请求,全额支持了我方当事人主张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计225万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审胜诉!历时仅3个月,将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王熙 700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12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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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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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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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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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确定管辖法院。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可以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较远,可以引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之规定,因双方对于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而争议标的.为被告给付货币(即还款),那么接受货币一方即原告(收款人)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出借人作为原告起诉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起草《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等;(2)诉讼请求,写明诉讼请求中的具体金额及其性质,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律师费等;(3)事实和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原、被告之间的关系、借款的原因、借款的时间、借款的细节和过程、被告还款情况、原告催款情况。 第三,准备证据材料,制作证据清单。民间借贷纠纷一般需提供《借条》、《律师函》、转账记录、微信或短信聊天记录、催款记录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事实的证据,证据要尽可能完整地还原借款过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还款等情况。 第四,立案流程。立案时建议先电话咨询当地法院立案庭,因为现在各地开始推行网上立案,如果需网上立案的,根据当地法院指引操作。前往法院立案庭递交材料,需提供原被告双方的主体信息材料:1、原告身份材料:原告是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原告是公司、企业等法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加盖公司公章)。2、被告身份材料:被告是自然人需提交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信息或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户籍证明;被告是公司、企业等法人需提交其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打印)。如果只有对方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没有身份证复印件的,可以带齐案件材料前往法院立案庭开具《补充材料证明》,再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查询对方的身份信息(若只有对方微信号、支付宝账号等信息,没有对方身份证号码的,则需委托律师代理,由代理律师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前往腾讯公司或支付宝公司调取对方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用于起诉)。起诉状和证据材料都是一式两份递交给法院,若被告为多人的,则每增加一名被告,应再提供一份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法院受理后,便会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228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