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另外一个人以送我知识产权服务的原由,花了大概八万多。让我打了一个5万元的借条,但是合同和钱走的都是公对公。我想了解一下: 1.借条只有我手写的信息,仅一份在他那,也没有手印,该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公对公签合同,但是落到了我个人头上,对方是否可能涉及挪用公款; 3.如果这个钱我没有还,对方是否有可能是在做套把我套进去,把这个钱翻很多倍,或者让我背负刑事责任



姚平高级合伙人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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