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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主要包括:先由当事人申请听证;然后由行政机关组织听证,告知当事人听证会的举办时间、地点;再由主持人主持听证,由各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最后制作听证笔录,由行政机关根据听证笔录依法作出处罚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
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七)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八)听证应当制作笔录。
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第六十五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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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酒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政处罚有哪些1、酒后交通肇事逃逸如果属于饮酒驾车的处暂扣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千元以上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日拘留并处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那么酒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政处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10603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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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申请对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听证的条件:行政机关拟作出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告知了当事人其享有听证的权利;而当事人提出听证的请求的。其中行政机关拟作出的较重的行政处罚包括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第六十五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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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个人或企业可以通过合规的途径申请消除行政处罚记录,但需要注意在消除期间维护良好的行为和态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个人或企业可以申请行政处罚记录的消除,行政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和评估,如果认为申请人已经改正错误、积极主动且符合相关要求的话,才会考虑给予消除行政处罚记录的许可,消除行政处罚记录并不仅仅是时间的问题,还与个人或企业在消除期间的表现和行为有关,通过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和积极主动的改变,相信行政处罚记录最终可以得到消除,还个人或企业一个公正的发展机会,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行政处罚记录的消除时间是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的。
李楠楠律师
2023.06.19432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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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我国,可以就其要求听证的行政处罚的具体种类包括: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以及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一)较大数额罚款;(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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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几天,治安拘留最多不能超过多少天
内容:行政拘留是一种常见的行政处罚方式,然而,当个人或单位同时受到多项行政拘留处罚时,是否可以将其合并执行?本文将介绍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期限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说明。
崔玉君律师
2023.08.18606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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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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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举行听证会应提前七天时间通知当事人。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1、较大数额罚款;2、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3、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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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社会抚养费是专门针对那些违反了民法典群体所给的处罚,缴纳社会抚养费也是会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平均收入来进行缴纳的,社会抚养费一般是不属于行政处罚的范围,而是属于行政强制征收,这都是有区别的,社会抚养费是国家强制性要收取的。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第四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那么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处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121063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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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实施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需要满足下列条件:行政机关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等较重的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其享有听证的权利;而当事人要求组织听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第六十五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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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二十六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那么行政处罚法可以罚监护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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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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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听证会上是不一定当场做出决定的,一般需要根据听证会的内容进行具体的审查进行决定。《行政处罚法》规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听证后应当集体讨论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四)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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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行政处罚的适用方式方面,行政处罚法释义对行政处罚、罚款、责令改正、扣押、查封等多种处罚行为类型进行了详细解释,并按照性质分类,指导行政主体合理适用各种处罚手段以达到治理的目的,在行政处罚主体的资格条件方面,行政处罚法释义中明确规定了行政处罚所适用的法定主体,包括直接的行政主体(如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等)和间接行政主体(如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等),行政处罚法是中国大陆一部非常重要的行政法规,它对政府在行政处罚方面的权力、程序、方式等各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障了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秩序,值得一提的是,行政处罚法释义还对行政处罚的量刑因素进行了科学分类和说明,如处罚主体的过错情节、所造成的后果、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处罚对象的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在量刑中的不同权重,这些量刑因素的细化和明确,彰显了行政处罚法释义的实操性和合理性,也为行政主体合理裁量处罚提供了指导依据,它包括了行政处罚的具体定义、行政处罚主体的资格条件、行政处罚多种行为的类型等,不仅给我们带来了科学合理和具有深度的理论体系,而且为行政处罚实践的实施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更好的保障了我们国家和人民的治理。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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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那么征收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处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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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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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计算行政处罚的听证时限的办法:从行政机关正式举行听证的当天计算至听证结束时止。如果当事人要求听证的,需要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五日内提出;如果行政机关举办听证的,则需要提前七天告知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
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七)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八)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第六十五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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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安全事故行政处罚标准是对此进行行政罚款或者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制作的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在交通不便地区,或者不及时查封、扣押可能影响案件查处,或者存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可以先行实施查封、扣押,并在48小时内补办查封、扣押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进行陈述、申辩,或者依法提出听证要求,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不得因当事人陈述或者申辩而加重处罚。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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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行政机关要采用听证程序来作出行政处罚的,至少需要十二天。因为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时间,是行政机关告知后的五日内;而行政机关举办听证会的,需要提前七日通知各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参加。至于具体的期限,则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
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七)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八)听证应当制作笔录。
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第六十五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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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听证的法定程序:&emsp,行政机关拟作出像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较重的行政处罚时,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要点三、行政处罚作出前可申请听证一般来讲,在行政处罚作出前,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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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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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由行政机关承担。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行政处罚举行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当事人不承担听证费用,是指行政机关为组织听证所支付的费用,如租用场地等费用。不包括当事人聘请律师、取得证据等个人所应支付的费用。因此听证费用应由行政机关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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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超过2年未被发现的,不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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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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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税务行政处罚举行听证的范围包括:国税机关拟对公民作出二千元(含)以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一万元(含)以上罚款的,必须在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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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综上所述,行政处罚的种类繁多,涵盖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执照或许可证、责令关闭网站、行政拘留、撤销职务和划定限制区域行政处罚等多个方面,当行为主体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共利益或造成严重危害时,国家机关可以采取责令停产停业的措施,当某些地区的行为主体在特定领域内存在违法行为,为了维护该区域的秩序和稳定,国家机关可以划定限制区域,并对该区域内的行为主体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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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那么行政处罚未成年需要监护人签字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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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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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处罚听证程序适用的条件有两个:一是必须符合法定的处罚案件的种类,按《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处罚适用听证程序。二是必须有当事人听证的请求,处罚听证是一种被动听证,只有当事人申请听证的,行政机关才能进行听证,否则,不能适用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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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不同于行政处罚。2002年8月2日,国务院根据该法的授权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也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规定,仍然没有作出十分具体的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那么计划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处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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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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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税务行政处罚听证是税务机关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在税务机关派出专门人员或者机构的主持下,由直接参与案件调查取证的税务人员或部门为之一方,被认为违法的当事人为一方,有关证人等共同参加,由税务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以进一步澄清事实,核实证据的法定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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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二十六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那么未成年行政处罚书需要监护人签字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11536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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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处罚听证会有时间限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同时,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五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第六十四条 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终止听证;(七)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八)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