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再婚18岁以上的孩子能带走吗?

2021.12.29 13: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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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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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母亲再婚已满18周岁的子女能不能带走”的问题应取决于子女自身意愿,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已满18周岁的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说,这时候的子女随哪方生活应该由自己真实意愿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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