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彩礼归谁
男方起诉离婚之后,彩礼为婚前给付给女方的,为女方个人婚前财产,女方所有。婚后给付给女方的且无特别约定的,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有,但有法定情形的,男方可以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