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免债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的条件如下:1、免除须以意思表示为之。它仅依债权人表示免除债务的意思而发生效力,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必要。2、免除须向债务人为之。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另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债的关系才能消灭。3、债权人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免除为单方法律行为,自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了债务消灭的法律效力。4、债权人须有处分能力。免除为债权人处分债权的行为,因而需要免除人具有处分该项权利的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得为免除行为;无权处分时,也不发生免除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