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证明书可以交给别人吗?

2021.11.23 19: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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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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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房地产权证是可以过户的,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本人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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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农村房子没房产证可以提供建房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来证明房屋产权。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房屋继承公证可否委托代理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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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房屋继承公证可否委托代理

    内容:办理继承公证需要继承人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如有遗嘱需要出示并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原件)。如果有继承人愿意放弃继承权,其他继承人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在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递交房屋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资料,之后有办理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那么房屋继承公证可否委托代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11412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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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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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买房婚后办房产证可以只写一个人名字的。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1、申请;2、受理;3、审核;4、记载于登记簿;5、发证。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妻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对夫妻共同房屋的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一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一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婚时夫妻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当事人仍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房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原件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原件

    内容:(一) 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交易所申请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建档须提交资料1.东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商品房建设准建证;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7.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8.商品房建设平面图;9.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0.商品房屋合同备案按揭登记申请表;(二) 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须提交资料:1.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申请表;2.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在境外销售的合同须办理公证。那么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原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03214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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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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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先要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就可以投靠落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签订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后,购房者是否可以要求退房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签订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后,购房者是否可以要求退房

    内容:总之,购房者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取决于具体的合同条款、当地法律和相关规定,除了法律和经济因素外,实际操作也对购房者要求退房产生了一定的限制,综上所述,购房者在签订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后,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取决于多个因素,一旦正式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通常情况下购房者不能随意要求退房,其次,开发商有权对购房者的退房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做出相应的决定,3. 法律规定的退房权利: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可能存在一些特定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行使退房权利,例如开发商未按时交房、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等。

    周春花律师
    2023.12.13909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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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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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合同一人名字,房产证能写两人名字。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 子女继承遗嘱房子户主是谁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子女继承遗嘱房子户主是谁

    内容:办理继承公证需要继承人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如有遗嘱需要出示并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原件)。如果有继承人愿意放弃继承权,其他继承人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在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递交房屋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资料,之后有办理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那么子女继承遗嘱房子户主是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11521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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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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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房产证的二手房屋在买卖时合同应该首先明确表明损失赔偿问题,其次应是写清楚房产证的实施情况。在签订房屋卖买卖合同的时候,大家一定要注意具体的细节问题,要经过专业的房产管理部门鉴定后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应符合的规定
  • 房地产企业开发间接费如何进行分配依据是怎样的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房地产企业开发间接费如何进行分配依据是怎样的

    内容:《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本办法第二十八规定企业计税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如下:(一)对当期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按其性质、经济用途及发生的地点、时间区进行整理、归类,并将其区分为应计入成本对象的成本和应在当期税前扣除的期间费用。(二)对应计入成本对象中的各项实际支出、预提费用、待摊费用等合理的划分为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共同成本,并按规定将其合理的归集、分配至已完工成本对象、在建成本对象和未建成本对象。那么房地产企业开发间接费如何进行分配依据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3177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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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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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会有的。在实践中,只要你向房屋管理部门提交材料申请增加名字,业主会被发一个新的房产证而房产登记薄上面也会做相应的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 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房地产的土地使用证规定是什么?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房地产的土地使用证规定是什么?

    内容:房地产的土地使用证规定是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来进行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那么房地产的土地使用证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29226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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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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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需要确定,你所居住的房子是不是违章建筑。按规定,进行拆迁补偿时,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要给予补偿。但是,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即违法建筑,将不予补偿。其次,并不是没有房产证就不能证明自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房产证的原因有很多,不同情况需要分开说明,参考如下:老房子;如果是农村中,由于农民都是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房子,所以没有产权证时只要集体组织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证明这个房子是你的,在拆迁时也能够得到拆迁补偿款。如果是在城市中,如果房子没有产权,那么只能找卖给你房子的人或持有产权证的人,双方协商房产过户到你名下,以补正自己没有房屋产权,否则将不能拿到拆迁补偿款。《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 第八条 对于未取得房产证但能够证明该房屋是合法拥有的,由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后,依法补偿;对于手续不全或者无产权产籍的房屋,应当经有关部门进行合法性认定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对于存在产权或者使用权(承租权)争议的,应当通过民事诉讼后,按照诉讼结果依法补偿。
  • 无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哪12种,无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哪12种情况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无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哪12种,无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哪12种情况

    内容: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如下: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

    段建国律师
    2023.12.18237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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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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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不满两年是可以过户的。房屋过户对于房产证拿到的时间并没有限制,只要当事人是房屋所有权登记人,并且房屋没有权属争议,是可以转让的,就可以到房屋登记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房地产遗产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房地产遗产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内容:5、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产权继承公证书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和土地局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将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即可。那么房地产遗产继承公证怎么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1302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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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可以向法院起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开发商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取得房屋的产权证。根据法律的规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购房者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超过一年以上仍然无法得到产权证,购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并且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第六十一条 以 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得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民法典父亲写证明书不要子女抚养权有效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民法典父亲写证明书不要子女抚养权有效吗

    内容: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并且,双方就抚养费进行协商时,对抚养费数额、给付方式等问题,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没有强制性要求。那么民法典父亲写证明书不要子女抚养权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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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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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需要。向房产管理中心申请房产证和土地证换成不动产证,需要本人持现有的房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及交关的材料,到房产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办理的流程是权利人提出申请、到指定经办机构提交材料、有关部门进行实地查看和内部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登记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依申请的不动产登记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相关的机构完成不动的登记后,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给申请人证书或者证明。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房地产开发资质哪里审批_国家是否允许房地产开发资质转让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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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房地产开发资质哪里审批_国家是否允许房地产开发资质转让

    内容: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必须在新闻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补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实行年检制度。对于不符合原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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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02438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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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房产证不属于违章建筑。违章建筑,主要包括:(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离婚财产不明确如何申请分割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离婚财产不明确如何申请分割

    内容:以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权证原件及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登记材料;以机动车担保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原件、车船使用税纳税记录卡原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保证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最近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以及基本帐户开户银行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保证人的注册资金和净资产额均不得低于财产保全标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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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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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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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最迟3个月内可以办下来。《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 民法典规定可以对未继承的遗产立遗嘱吗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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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民法典规定可以对未继承的遗产立遗嘱吗

    内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那么民法典规定可以对未继承的遗产立遗嘱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11988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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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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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不需要。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房地产咨询合同纠纷,房地产公司纠纷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房地产咨询合同纠纷,房地产公司纠纷

    内容:房屋纠纷应该处理方式如下:协商解决,5、购房纠纷处理方式:协商解决,房产纠纷一般怎么解决1、房屋纠纷的解决方法有以下几种: 协商解决:当发生房屋纠纷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2、一旦发生房地产纠纷,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调解,但诉讼解决所需时间较长,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金钱,所以如果纠纷可以通过调解或仲裁解决的,不建议直接提起诉讼,”因此,如果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纠纷解决方式,可以考虑通过以下方式解决:诉讼: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寻求解决方案。

    陈明月律师
    2023.11.24992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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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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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抵押贷款,房产证是否要押到银行要根据情况而定。抵押贷款的时候房本也是在你自己的手里的。并不是说你抵押贷款了,房本银行就收走了,银行只受压他项权利证,不收押房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 父亲写证明书不要子女抚养有效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父亲写证明书不要子女抚养有效吗

    内容: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并且,双方就抚养费进行协商时,对抚养费数额、给付方式等问题,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没有强制性要求。那么父亲写证明书不要子女抚养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9619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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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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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安置房如果获得了房产证,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安置房可以买卖。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