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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这种计算方式是不正确的,违反法律规定所保护的最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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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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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照通常的仲裁法理论,仲裁庭的权力来源于当事人的授权,并受国家法院和立法的影响。在合意仲裁中,仲裁庭的权力和能力来自当事人的协议;事实上除此之外不能来自其他来源。而国家立法及国家法院一般从消极的角度限制仲裁庭管辖权,例如对劳动争议的限制。因此,仲裁庭有义务谨慎遵守当事人的授权范围,而不应当超越当事人的授权;同时仲裁庭也应注意不应当违反能够影响裁决效力与执行的国家立法和法院的一般观点。因此管辖权异议指的就是当事人对仲裁庭超越当事人约定的仲裁条款的授权以及国家立法授权范围进行仲裁所提出的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第六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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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职工入职一定要与单位签订合同,一旦发生了纠纷,合同可以作为职工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凭证,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就应该为员工办理社保。对于职工入职没有签订合同的,职工可以将历年的工资条、盖了章的证明、工作服装等各种可以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材料,保存下来。一旦单位不给办理社保,可以前往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所在地劳动部门将会出具仲裁意见,职工可以根据仲裁意见,向企业提出补办、新办社保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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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医保存折中的钱是按照缴费基数相应比例计算得出其中1、职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账户2、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按照下列标准划入个人帐户:1、不满3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个人帐户;2、35周岁以上不满4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个人帐户;3、45周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个人帐户;4、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划入个人帐户;5、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个人帐户。3、以活期利息计。在职职工在35岁前,每个月个人账户增加上年月平均工资的2.8%,35-45岁是3%,45岁以上为4%。另外还计以活期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