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民法典》规定,如果孩子成年后能独立生活,父亲离婚后就不能照顾孩子了。根据有关法律,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双方的子女,无论是由父母直接抚养长大的。
-
答《民法典》规定,非常好的朋友可以是监护人,但必须经被监护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法定监护人包括父母、祖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等。
-
答《民法典》规定,如果离婚后有两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八岁以上的子女应当遵循子女的意见。不想抚养孩子的,应当互相协商。
-
答《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其他地方起诉离婚时,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将在开庭前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失败,将作出判决。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在六个月内审结。
-
答你好,一般的要依据原件认定,复印件和原件不一致的,以原件为准。
-
答你好,如果公司主动辞退,可以要求公司补偿金。
-
答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他人出具借条或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债权人主张权利的,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例外情形只有两种: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且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因此,如果你的情况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你与你前夫应对李某负连带清偿责任,即李某既可以单独要求你或你前夫偿还2万元,也可要求你俩共同偿还。认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系从外部关系来讲,不能当然由此认定该债务在夫妻双方内部也是共同债务,如果你与你前夫没有共同负债的合意,所负债务也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在内部一般应为你前夫的个人债务,你对外承担了清偿义务后,有权向你前夫追偿。
-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八条规定:“证据材料为复制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在本案中,郑某借条原件被李某撕毁,其提供的借条复印件无法与原件核对,因此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属于待补强证据,如果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要具备以下三种条件:必须有其他证据可以与复印件相互印证,单一的复印件证据不能单独认证,即复印件证据应有其他的辅助证据加以印证,而且证据之间应该能够形成证据锁链,从而证明案件事实。书证复印件提供人不能提供原件核对应当有正当理由,即由客观上不能提供原件的原因,主观上的原因是不能作为不能提供原件的正当理由。书证复印件提供人应证明不能提供原件是确有客观原因。本案中,复印件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经过证据补强。郑某提供了同去讨债的哥哥的证人证言,由于证人与郑某是亲属关系,两人存在利害关系,该证据也属于待补强证据,因此不能很好地补强借条复印件的证明力。基于以上原因,郑某在没有提交借条原件的情况下,借条复印件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
答“碰瓷”近年来多用以指称故意碰撞机动车诈骗钱财的现象。“碰瓷”行为如危害公共安全但事后未索要财物的,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危害公共安全且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同时构成保险诈骗罪;向受害人索要财物的,同时构成敲诈勒索罪;在实施敲诈勒索过程中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则转化成抢劫罪。具体定罪量刑应当结合具体情形,按照牵连犯从一重处罚原则处理。具体到本案,刘、高、陈三人在公共场合“碰瓷”,危及公共安全,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事后欺骗李某要求赔偿7000元,构成诈骗罪(未遂);在李四不从的情况强行抢走其1000元,构成抢劫罪。对刘、高、陈三人“碰瓷”行为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抢劫罪从一重论处。
-
答你好,如果借款人欠钱不还,建议先沟通,要求及时还钱,在借款人仍不还钱时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协商让他的亲朋好友或家人帮忙还钱; 2、协商用其他价值相当的财产清偿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3、向债务人发送催款函或律师函; 4、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书或签订还款协议书; 5、通过微信、qq等聊天设备或电话催要借款,保留聊天记录或录音; 6、尽快采取法律措施,如起诉、申请仲裁、申请支付令等,在起诉的同时还可以申请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