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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建议你谨慎,这段时间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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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对于事假法律规定并不是很多;属于双方协商解决的范畴,如果本人有必须请假的理由,对方没有相应的不给批准休假的理由,直接按旷工处理是违法的;对方以此解除劳动合同,本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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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的属于施工合同纠纷的情形,施工方可以与乡镇政府进行协商,如果乡镇政府不愿意支付工程款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国家各种工程建设是非常多的,进行工程建设时施工方最怕的除了安全事故外,就是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追讨工程款是比较困难的事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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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产生的利息是否需要赔偿,需要看合同是由于哪一方的原因导致无效的。如果是发包方的原因导致,承包方返还工程款是不需要支付利息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四条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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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按承包范围性质划分,承包方式分为:1、建设全过程承包2、阶段承包3、“建造—经营—转让”承包二、按承包者所处地位性质划分,承包方式分为:1、总承包2、分承包3、独立承包4、联合承包5、直接承包三、按获得承包任务的途径性质划分,承包方式分为:1、计划分配2、投标竞争3、委托承包4、获得承包任务的其他途径四、按合同类型和计价方法划分,承包方式1、固定总价合同2、按量计价合同3、单价合同4、成本加酬金合同5、按投资总额或承包工作量计取酬金的合同6、包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二章第一审普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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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工程结算纠纷的处理,以预算部为主,其它部门配合完成。预算部将结算资料交由相关成本控制人员进行资料符合性审核,针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详尽认真的审核,对于不符合要求,需要进一步补充的结算资料,通知工程部在要求的时间内整改,补充。预算部根据经符合性审核后的结算资料,收集相关审核依据资料。预算部专业审核人员根据完整的,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进行结算审核工作,任何部门及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无理干涉结算审核工作,以免影响结算审核的客观真实性,公正性,合法性与合理性,在结算审核过程中,根据结算审核工作需要由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配合的,相关部门,人员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否则承担相应责任。结算经过初审后,进行全面,详细复核,调整,使结算符合客观事实,做到真实,精确,科学合理,公正合法。法律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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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承包工程或称“交钥匙”,是委托工程承包人按规定条件包干完成某项工程任务,亦即负责工程设计、土建施工、提供机器设备,施工安装、原材料供应、提供技术、培训人员、投产试车、质量管理等全部过程的设备和技术。很多人都想知道承包工程需要什么条件?同时也想知道建筑工程承包条件都有哪些?那么到底最重要的是什么呢?是需要有相对应的资质,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超越本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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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流程:1、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监督机构。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查验工程实体质量;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如有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5、施工单位按照整改意见及《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整改报告》,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送质监站,对重要的整改内容,监督人员参加复查。6、验收合格后五日内,监督机构将监督报告送住建委。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报住建委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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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通常情况下工程招标作弊是违法行为,一般可能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更严重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如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影响潜在投标人申请资格预审或者投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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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注册资本是法律上规定的强制性要求,而实收资本则是企业在实际业务中遵循法律规定的结果,二者不是同一个概念,但在现行制度下,它们在金额上又是相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