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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这不属于工伤的情形,是可以确定的。公司如果提供的车辆车况良好,并且对方也有驾驶车辆的资质公司不需要承担其他的赔偿责任。只是配合员工 在医疗保险方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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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合法性与行政合理性是行政行为的基本的原则。车辆行使过程中禁止越过实线,是交通法规的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车辆压了实线,交警部门即可对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但在执法过程中,还必须充分考虑行政行为的合理性。黎某在遇有不明障碍物吋,出于本能反应为绕过而压了实线,实是事出有因,也避免了不可预见的风险,交警部门在此情形之下如予行政处罚,违反了行政合理性原则。黎某可就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在行政复议期限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或者交警部门所属的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人民法院亦应当判决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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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张三将机动车出卖给李四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仍是该机动车法律上的所有人,李四是该机动车的实际驾驶人和王五的实际侵权人,二人均应当就该机动车造成王五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王五既可向张三、也可向李四主张权利。本案中由于李四暂时没有赔偿能力,王五可以将张三作为机动车车主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张三不得对抗王五要求,且当全额赔偿。但由于该车辆已经实际出卖给李四,李四是实际损害的责任人,张三可以在赔偿王五后要求李四赔偿其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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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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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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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通事故责任方本人要赔对方误工费。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误工损失的,应当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