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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可以的。感谢您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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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没有,您可以正常主张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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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于法有据,可以诉讼,成本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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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缴纳社保向劳动监察投诉。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用工4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参加社会保险,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个人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用工4个月未参保,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补缴社保。《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离职按照你们的合同约定,提前30日递交离职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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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风险很多,共同借款人意味着你要对这份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你朋友不偿还贷款要由你偿还,让你朋友找他爸妈当共同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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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具体规定为: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违法,您可以劳动局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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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让对方提供医疗消费凭证,双方协商解决。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