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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药店向你提供服务,造成你财产损害,应当赔偿你的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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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和女方都是家庭成员,撬自己家门并不违法。一般情况下,家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有共同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如果女方在撬门搬家具的过程中没有侵犯第三方利益,则事件属于民事纠纷,不涉及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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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是对方提供的服务导致你地板被腐蚀,你可以要求对方修理或赔偿你的损失。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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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首先,不知那个考试资格证是不是真的。用钱换来的这个证件有点儿悬,这就好像“天上掉馅饼”一样,怎么想都让人觉得不妥。如果是假的证件,孩子怎么可能被学校录取呢?建议你保存好证据,到有关招生部门查一下有没有孩子的相关登记,别误了孩子上学。同时,赶紧报警或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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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刑法》条款中对于贪污罪的犯罪对象范围规定不相同。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但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前者为“公共财物”,而后者为“本单位财物”。第二百七十一条是侵犯财产罪中关于职务侵占罪的规定,要保护的是非国有单位的财产,而当国家工作人员采取侵犯职务廉洁性的手段侵占这种财产时,便有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内容,它是贪污罪的特别规定,该款中的“本单位财物”应当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基本贪污罪中的“公共财物”所包含的,而不是对“公共财物”范围的限定。因此,陆某等人骗取的虽是县财政局的国有财产,不是本单位财物,但陆某负责征地补偿费的算账统筹,其核定的结算清单也是工业园支付补偿费的最后依据,陆某对补偿款具有管理权限,而其也正是利用这一职务便利,如期获得了虚报的款项,侵犯了国有财产的所有权,应被认定为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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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时,该解释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知,有权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超收的物业费以及承担维修等义务的主体是业主,而不是业主委员会。因此业主委员会不具有提起诉讼的民事权利,即不是适格的原告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