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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购房签订的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发生冲突时,只要主合同中没有不允许补充协议修改主合同的限制,补充合同一般以补充合同为准。购房协议与主合同不冲突时,补充协议可作为主合同的补充,应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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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村委会不得申请法院强制拆迁,只能由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用决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国法律规定,被征用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用决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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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地产遗嘱的公平性需要以下程序和程序:一是申请公证。公证机构受理后,将审查相关材料。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公证机构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公证费一般为房屋评估值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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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屋销售协议违约赔偿协议一般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约定的违约金超过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按照当事人的要求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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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标的物的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如下: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维护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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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两限房可以买卖,两限房买卖合同有效。两限房可以买卖,但限价房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不满5年的,不得出售。如果确实需要出售,将在政府折旧后回购。虽然两限房买卖合同有效,但由于违反政策规定,在实践中不能办理产权转让手续,应属于有效但不能履行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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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于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而言,登记是法定必经程序,否则,或者所有权不发生转移,或者所有权的转移不能对抗第三人。因此,在未经法定登记程序前,人民法院可对其查封、扣押、冻结。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董某支付了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使用该房屋,虽未办理过户登记,但董某对此不存在过错,因此,法院不得查封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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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易二手房的流程是:看房查档、签订二手房交易合同;到市房产交易中心评估价值,取得房产估价及税费明细;到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类税费;到房产局办理产权交易手续,领取过户回执。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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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一般认定无效。预售房产的开发商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的行为属于违法,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合法有效预售许可证的可以认定为有效。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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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租房印花税一般按照合同记载金额的千分之一交纳,自行贴花、划线注销。租房合同中未规定租赁期限只具备租金标准的应当在签订合同时按定额贴花,租赁结束根据总额补贴印花、据实交纳。法律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的缴纳办法。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第六条
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