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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中常见的法律问题解答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中常见的法律问题解答
内容: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公安机关已经对借款人的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的,法院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原告仅凭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当一方无法完成其举证责任时,就可能承担败诉风险。同时,民间借贷中存在的“砍头息”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出借款项时预先扣除的利息不能计入本金要求借款人返还。“套路贷”,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规避法院对借贷合法性的审查,利用当事人急需资金的需求,制造证据链闭环,以此获取非法利益。
王熙律师2022.04.07659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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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以物抵债的法律规定?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以物抵债的法律规定?
内容:民间借贷中,经常会在《借款合同》(借条)中出现这样的条款如逾期不能偿还借款,则某房产(车辆)归出借人所有,同时还有在借款到期以后不能清偿借款,双方另行约定将某房产(车辆)抵偿债务的情形。如果以物抵债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示公平等可撤销事由的那么债务人也可以起诉撤销。当然,债权人有此情形也可以撤销该以物抵债的协议。那么民间借贷以物抵债的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09938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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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有哪些相关法律实务?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有哪些相关法律实务?
内容:那么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有哪些相关法律实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09487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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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合同解除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合同解除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内容:中国法律对合同解除的条件作了比较详尽的规定,表明了对合同解除的允许与限制。合同法使解除的条件更科学,如已承认违约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为一般的法定解除条件,已全面承认约定解除等。解除行为是当事人的行为,当事人是解除行为的主体。从这条可以看出我国合同法将合同解除的效力分成两块,无溯及力和有溯及力。那么民间借贷合同解除的法律特征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091058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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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中的担保人只签字会有法律效力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中的担保人只签字会有法律效力吗?
内容: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那么民间借贷中的担保人只签字会有法律效力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09241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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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为何对民间借贷利率进行规定?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法律为何对民间借贷利率进行规定?
内容:如果没有对不合理的过高的民间借款利率给予保护的规定,我们相信这类案件将大大减少,这类诈骗者也难以得逞。那么法律为何对民间借贷利率进行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09361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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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内容:2、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纠纷案法院管辖权的规定是:以合同形式借贷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间借贷纠纷案法院管辖权的规定是:以合同形式借贷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4、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管辖权的法律规定:原告有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利,可以选择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管辖规定1、民间借贷纠纷案法院管辖权的规定是:以合同形式借贷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吴梦云律师2023.08.30883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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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公司不受民间借贷利率的法律限制?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哪些公司不受民间借贷利率的法律限制?
内容:根据法律规定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以2020年8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LPR即3.85的4倍计算目前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然而有些公司是不受此限制的。最高法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这些公司对外借款不受4倍LPR的限制,1、小额贷款公司,2、融资担保公司,3、区域性股权市场,4、典当行,5、融资租赁公司,6、商业保理公司,7、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孔孟廷律师2022.03.03663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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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的法律要求是什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的法律要求是什么
内容:在我们的生活中,民间借贷作为一种非银行业金融活动,是一种十分普遍的借贷形式。但是,对于借贷双方来说,如果不了解相关的法律要求,很容易引发一系列纠纷和问题。那么民间借贷的法律要求是什么?
崔玉君律师2023.06.20823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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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利息,民间借贷利息法律规定
许瑞林律师
民间借贷利息,民间借贷利息法律规定
内容:在民间借贷活动中,借款人和出借人需要了解法律对于利息的规定,并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的计算方式,民间借贷利息的风险防范1. 了解法律规定:在进行民间借贷活动时,借款人和出借人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特别是《民法典》《民间借贷规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许瑞林律师2023.08.23147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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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担保人责任有哪些法律规定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担保人责任有哪些法律规定
内容: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为连带保证责任。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当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担保人应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那么民间借贷担保人责任有哪些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09937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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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利息超出多少,法律将不予保护!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利息超出多少,法律将不予保护!
内容:民间借贷纠纷是近几年民事纠纷最多的案件。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中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民间借贷利息超出多少,法律将不予保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091034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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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中贷款担保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中贷款担保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内容:贷款担保人一词,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吧。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从以上条款不难看出,无论是哪种形式的保证,一旦被保证人债务人发生经济恐慌,保证人都要承担替被保证人偿还债务的风险。那么民间借贷中贷款担保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091041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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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常见法律问题十问十答。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纠纷常见法律问题十问十答。
内容: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公安机关已经对借款人的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的,法院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原告仅凭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当一方无法完成其举证责任时,就可能承担败诉风险。同时,民间借贷中存在的“砍头息”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出借款项时预先扣除的利息不能计入本金要求借款人返还。“套路贷”,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规避法院对借贷合法性的审查,利用当事人急需资金的需求,制造证据链闭环,以此获取非法利益。
赵金保律师2022.04.07531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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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的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最新版的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内容: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那么最新版的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09443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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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99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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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宋官骐|元甲律所 309评论 -
恭喜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又获得一面客户感谢锦旗!专业的服务得到客户的认可和支持!专注于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等各类民商事领域,“法律卫士 社会良心”短短8个字却激励着北京天用律所为坚守正义之路不断前行!
北京法律咨询 113评论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郭铭芝律师,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0年从业经验,办理过各类案件,拥有千余个成功案例!尤其对处理各类债权债务、建设工程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等案件,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和众多经典案例!对各类民商事案件有着深入研究,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受到委托人一致好评,收获锦旗、奖杯500余个。
北京法律咨询 630评论 -
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王熙 292评论 -
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郭铭芝 151评论 -
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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