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吗

2022-04-10 08: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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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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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同时属于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建筑工程合同是指一方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另一方按约定验收工程并支付一定报酬的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二条

    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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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2024-07-26 18:33:04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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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同时属于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建筑工程合同是指一方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另一方按约定验收工程并支付一定报酬的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九十二条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 双务合同可否适用提存,如何进行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双务合同可否适用提存,如何进行

    内容:双务合同可否适用提存,如何进行双务合同中,如果满足提存条件的,也可以对标的物进行提存。对债务人的提存请求经审查符合提存条件的,债务人应向提存机关或指定的保管人提交提存标的物,提存机关应予接受并进行妥善保管。提存机关在收取提存申请及提存物后,应向债务人授予提存证书。我国《合同法》采取了国际通行的作法,将提存的通知义务规定由债务人承担,该法第102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那么双务合同可否适用提存,如何进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7811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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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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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义务是哪些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义务是哪些

    内容:对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及其有关权利和凭证,买受人有及时受领义务。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应当在当事人约定或法定期限内,依通常程序尽快检查标的物。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义务1、支付价款如前所述,买卖合同乃双务、有偿合同、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须以支付价款为代价。买受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这也是买卖合同区别于其他涉及财产移转占有的合同的本质特性之一。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卖人就其所移转的标的物担保不受他人追夺以及不存在未告知权利负担的义务。那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义务是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4.274078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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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合同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相互付出,两方一起享受权益也一起承担后果。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双务合同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双务合同

    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属于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的典型。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双方应同时对等给付,一方不能要求他方先行给付。在等价交换的商品经济关系中,绝大多数的合同,都是双务合同。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1980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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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双务与单务的区别在于是否双方都负有义务。在赠与合同中只有赠与人对受赠人有赠与的义务,受赠人对赠与人是没有义务的,因此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即使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受赠人需要履行合同所附的义务,但受赠人所负担的义务与赠与人所负义务并不是相互对应的,所以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也是单务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内容:在我国劳动法实务中,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是大家广为关心的事项,劳动者怎样可以主动行使值得大家思考和关注。劳动者可以主动行使解除权的情形,我们细分为三种,一种为劳动者的辞职权和另一种特别解除权,此外还有一种协议解除。我们把除协议解除之外的劳动者解除权统称为法定解除权,协议解除被称为合意解除。法定解除权简而言之,就是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者的法定解除权属于一种形成权,虽然劳动合同属于双务合同,但法定解除权是劳动者享有的择业权派生出来的权利,劳动者有权让渡自己的劳动权利,也有权收回自己的劳动权利。而协议解除,是双方达成解除一致,而终止双方间的权利义务

    黄东洁律师
    2023.05.0939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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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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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借款合同是否属于双务合同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民法典中借款合同是否属于双务合同

    内容:单务合同指的是一方享受合同带来的益处却不为后果负责,而另一方只能对后果负责但是却不能享受应有的权益,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恰好是相反的。双务合同是指双方相互付出,两方一起享受权益也一起承担后果,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中的一个典型代表例子。这么看来双方属于对价关系,理所以应当借款合同属于双务合同。那么民法典中借款合同是否属于双务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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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149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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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的典型,而不是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即一方当事人愿意负担履行义务,旨在使他方当事人因此负有对待给付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旅游团委托合同怎么写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旅游团委托合同怎么写

    内容: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双务合同是合同的主要形态,民法典所规定的多数合同均为双务合同。

    翁玉素律师
    2022.04.152057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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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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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务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双务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内容: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是相对应的,即每一方都是债权人和债务人,那么双务合同违约如何处理呢?双务合同违约责任我们经常提到的合同一般都是双务合同,即双方同时承担义务同时享受权利,一方违约时,要承担违约责任,要对守约方作出经济赔偿。单务合同违约责任在单务合同中,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其不能履行义务,不会发生双务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因自己的过错不履行合同,可以要求违约方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如非违约方要求解除合同,则对于其以履行部分有权要求未履行给付义务的一方返还其已取得的财产。那么双务合同违约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9406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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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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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赠予合同是不属于双务合同的,而是一种单务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受赠人与赠与人所负的义务并不对等,赠与人应当按照约定转移财产,如果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 委托合同是双务合同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委托合同是双务合同吗

    内容: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相承担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均承担合同义务,并且双方的义务具有对应关系,一方的义务就是对方的权利。委托人跟律师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时,必须签订两份,由委托方在两份合同上签字按指印,律师在两份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律师所公章,然后交委托人一份,律师所留存一份。待委托事项处理完毕之后,律师所会将委托书、委托代理合同以及案件卷宗一起存档备案。

    王学瑞律师
    2022.03.24885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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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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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债权质押是什么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合同债权质押是什么

    内容:我国法律目前对合同债权质押的有效条件无明文规定。合同债权质押具有如下法律效力:合同债权须合法有效成为质押标的合同债权应当是合法有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债权。最后,诉讼时效已届满的债权不宜质押。此类债权中,质权人主张第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请求得不到法律的保障,担保的目的无法实现,因此不宜质押。质押的合同债权的特定性,一是指在设定质押时,用于出质的合同债权已经发生或数额已确定。因而,在双务合同中,债权人基于先履行或同时履行对等义务而享有的债权不宜成为质押的标的,但债务人自愿放弃抗辩权的则不在此限。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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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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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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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合同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相互付出,两方一起享受权益也一起承担后果。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吗,借款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吗,借款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内容:借贷合同是不是有偿单务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不是单务合同而是双务有偿合同,借款合同是一种法律约束力强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借款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借款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法律分析:依法成立的借款合同有法律效力,其法律特征为:借款合同的标的物为货币。

    陈宗琼律师
    2023.11.14552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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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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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债权作为质押标的一般有哪些条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合同债权作为质押标的一般有哪些条件

    内容:合同债权作为质押标的一般有哪些条件1.合同债权须合法有效。最后,诉讼时效已届满的债权不宜质押。当主债务人违约,债权届时未得清偿时,债权人作为质权人就获得了出质债权的请求权,要求第三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质押的合同债权的特定性,一是指在设定质押时,用于出质的合同债权已经发生或数额已确定。这主要表现在基于“双务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双务合同”中,如果债权人行使债权以其自身先履行债务为前提条件时,债务人有先履行抗辩权;如果债权人行使债权以其自身同步履行债务为条件时,债务人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3.25150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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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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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债权质押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合同债权质押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内容:合同债权质押的有效条件是什么债权质押是指以可让与之债权为标的设定质权。合同债权须合法有效。最后,诉讼时效已届满的债权不宜质押。此类债权中,质权人主张第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请求得不到法律的保障,担保的目的无法实现,因此不宜质押。当主债务人违约,债权届时未得清偿时,债权人作为质权人就获得了出质债权的请求权,要求第三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禁止对方转让债权。这主要表现在基于“双务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因而,在双务合同中,债权人基于先履行或同时履行对等义务而享有的债权不宜成为质押的标的,但债务人自愿放弃抗辩权的则不在此限。

    林艳英律师
    2022.03.24542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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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位权是否要求是双务合同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代位权是否要求是双务合同

    内容:代位权是否要求是双务合同在一般情况下,代位权可以不要求是双务合同,但是一旦双务合同形成,在双务合同中互相负债务的情况下,后给付一方不能给付,先给付的一方有权力行使不安抗辩权。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得以对抗另一方的履行请求权,起到暂时拒绝履行己方义务的作用。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在合同法理论上称为双务合同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那么代位权是否要求是双务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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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873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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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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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区别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什么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区别

    内容:双务合同指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互相享有权利的合同。 双务合同是单务合同的对称。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承担的义务与他们享有的权利相互关联,互为因果,除法律或合同有特殊规定外,双方应同时对等给付,一方不能要求他方先行给付。在等价交换的商品经济关系中,绝大多数的合同,都是双务合同。

    张芸律师
    2023.08.18243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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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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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履行中先履行抗辩权的使用条件为哪些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合同履行中先履行抗辩权的使用条件为哪些

    内容:先履行抗辩权只存在于双务合同中,对于各类单务合同都不能适用。其中对合同履行顺序的约定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但约定的合同履行顺序可以改变上述两种情况下的合同履行顺序。这是后履行债务一方当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前提条件。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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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6316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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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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