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张律师,我想请问一下,有一对夫妇年约四十左右,从事水电工作业,已有一名子女(男),但在十年前捡拾了一名弃婴(女),经我省公安系统DNA比对,未找到弃婴的亲生父母,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为此孩子上户?需要履行什么手续?谢谢

2022-05-16 11: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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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先进行事实收养登记然后再申报户口。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由收养人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国家的关规定办理 符合收养条件的,民政部门会颁发收养证,下面就可以去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民警会进行初步审核,判断收养关系。对于还没有登记户口的,办理户口登记,划入收养人户口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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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6 18: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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