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一年了,女方迟迟不肯结婚,能否退还订婚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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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什么情况下可以要回给女方的彩礼(一)订婚属于民俗,不等于法律上承认确立婚姻关系的结婚登记,所以订婚时给了彩礼,甚至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到民政局领结婚证的情况,彩礼能够返还。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已经履行了结婚的必经法定程序,符合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双方并没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的情况。彩礼钱是结婚前所给予对方的财物,一般数目也比较大,此种情况是指在给付给对方彩礼钱后,导致了给付方无法生活的情况。针对以上的条件,第一项是要在给付彩礼后,双方缔结婚姻前。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要回给女方的彩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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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军人结婚要调查女方吗军人结婚之事过去政审比较严,除发函到女方单位调查女方政治表现,家庭情况,包括家庭出身,家庭成员中有无违法乱纪行为外,属于保密单位的军官还要派人实地调查。现在没有这么复杂,只要军人本人写出书面申请,交团以上政治处审批,并由团政治处开具婚姻证明即可。战士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战士在未服满现役期间不准结婚。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提出结婚,可准其利用探亲假期回原籍结婚。凡决定要复员的超期服役的战士,如提出复员前结婚,应尽量给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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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结婚女方的压箱钱属于共同财产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压箱钱是在登记前赠与的,可以视为女方个人的财产,如果是结婚登记后赠与的,视为夫妻共同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关系续存期内获得的房子,虽然所有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可是依然归属于夫妇共同共有的财产。那么结婚女方的压箱钱属于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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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彩礼,即结婚礼金,又称“聘礼”、“聘金”。订婚时由男方家给付女方彩礼。订婚和结婚的数额一般都是按照当地风俗习惯来定的。在彩礼这个问题上,有两种观点:一种是双方共同约定彩礼数额,另一条是由父母双方约定彩礼数额。但不论哪一种的说法,都没有法律依据认为彩礼一定要按照这个“约定”数额来给。其实,我们可以这样理解:首先是双方都有各自家庭收入来源,其次双方都有自己独立的生活和财产处分能力。也就是说,男方家只是收了女方的彩礼但没有要回或者说没要回来就没有支付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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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结婚需要给彩礼钱,这个彩礼钱是一种传统习俗,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人们在结婚之前都会考虑到一些问题。彩礼一般由男方给,女方给。具体情况要看双方所需给付彩礼的多少。如果不满意还可以退还,如果接受的话就算是订婚了。如果不满意可以退回去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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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订婚和彩礼两次钱吗,男方家庭要给付女方家庭彩礼的,要有书面形式的彩礼收据或者订婚协议、双方父母写婚前财产公证。如果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返还按习俗给付的彩礼并无不当。但是男方应当给付女方家适当数额的现金作为给付彩礼的表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虽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尚未共同生活的,按照当地风俗习惯应当返还女方家按照习俗给付的财物;如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风俗习惯给付的财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但如果是因为男方家庭特殊原因没有履行婚前财产公证或者婚前赠与手续而导致不能结婚。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已经支付但尚未取得的男方给予女方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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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对各自的财产没有约定的,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该房屋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那么结婚时女方要的押房钱属于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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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结婚一年后离婚女方需要退彩礼钱吗关于彩礼返还法律有严格的规定大致分一下三种情况1如果只订婚没有结婚那么如果解除婚约则彩礼全部返还男方无论谁提出解除婚约都是全部返还。2如果结婚时间没有超过一年双方离婚可以返还部分彩礼各地法院掌握的返还比例不一致。给付彩礼后未结婚的原则上收受彩礼的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已经结婚的原则上不予返还只是在一些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因此订婚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的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仍然应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结婚一年后离婚女方需要退彩礼钱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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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律师分析,根据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综上刘某与孙某举办婚礼的时间是1990年10月1日应当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即,刘某和孙某是夫妻。那么女方什么情况算骗婚没拿结婚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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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结婚女方陪送的车算双方共同财产吗在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认定为归女方所有。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若有财产的特别约定,则应依约定处理。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结婚女方陪送的车算双方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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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所以,就算此时夫妻离婚,结婚彩礼也是不能拿回,不过双方可以协商,或者有法定情况的可以退还,(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男女结婚一年,支付由男方给付给女方的彩礼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退还的,这个跟双方结婚时间长短不存在什么关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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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结婚女方收的礼钱归谁礼钱一般是女方个人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那么结婚女方收的礼钱归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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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没有登记结婚女方能要抚养权吗可以。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要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原则来确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此外,还享有探视权,可以和孩子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抚养权总的原则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那么没有登记结婚女方能要抚养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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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结婚女方原来的户口是否会被注销结婚后女方的户口会被统注销的说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后男女双方的户口可以选择男方入户到女方也可以选择女方入户到男方也可以保留双方原来户口在原地不动这是夫妻双方的自由选择。但到入户方属于大中城市的可能有些限制条件可以具体参照不同城市的入户标准结婚后女方的户口会被统注销的说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户籍管理机关无权擅自更改和注销任何方的户籍。那么结婚女方原来的户口是否会被注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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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结婚登记后女方陪嫁的嫁妆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算,为了夫妻之间共同生活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那么结婚登记后女方陪嫁的嫁妆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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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内蒙古自治区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的调解书 22年订婚,23年领证,但是婚后女方拒绝一起生活,在律师的斡旋下双方结束了姻缘彩礼问题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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