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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男方隐匿共同财产离婚后女方发现该如何处理呢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前男方隐匿共同财产离婚后女方发现该如何处理呢
内容: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所以,按照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黄女士在离婚后发现还有共同财产未分割的,完全可以自发现之日起2年内聘请律师依法起诉要求对相关财产进行重新分割。事实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无论是以哪方的名义登记,如无特殊约定,法庭都会作为共同财产处理。那么离婚前男方隐匿共同财产离婚后女方发现该如何处理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11332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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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新的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发现新的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内容:离婚后,经审查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双方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以另一方侵害自己对夫妻财产的共有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才能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31条的规定,适用二年的诉讼时效。那么离婚后发现新的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11768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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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对方隐藏财产没有证据怎么办_怎么应对离婚时对方隐匿财产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发现对方隐藏财产没有证据怎么办_怎么应对离婚时对方隐匿财产
内容:离婚后,发现另一方有隐匿财产的行为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崔玉君律师2022.05.253423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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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以后发现财产转移的如何追回(离婚的时候发生财产转移可以追回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以后发现财产转移的如何追回(离婚的时候发生财产转移可以追回吗)
内容:2、离婚后,取得了证据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一方用转移独占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以后的财产转移怎么追回1、法律分析:可以追回,如果离婚后发现一方在婚姻存续过程中,转移财产,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财产,4、法律主观:对于 离婚 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果对方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是有可能追回的,”也就是说,离婚后在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隐匿行为的,可以在发现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段建国律师2023.12.28658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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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瞒的夫妻共同财产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瞒的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2012年11月,夏某以周某故意隐藏婚姻内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起诉了周某,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针对这样的问题,我国《婚姻法》第47条明确规定:离婚时,一方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那么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瞒的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11165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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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发现妻子有数百万隐形财产能否要求分割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发现妻子有数百万隐形财产能否要求分割
内容:离婚时发现妻子有数百万隐形财产能否要求分割詹某称,他与妻子王某于2008年结婚,结婚时在开封xx小区购买房产一套。詹某在起诉书中称,妻子王某对导致离婚负有重大过错,给自己造成重大损失,本着无过错原则,要求分割夫妻财产的70%,并向妻子索赔38个月的抚养费和5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审理中,他得知妻子身家数百万今年年初,开封市龙亭区法院受理了这起离婚案件。递交起诉书后,詹某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法院查询查封妻子名下的资产并提供了相应担保。詹某变更了诉讼请求,要求重新认定夫妻财产并进行分割。6月6日,在法院调解下,詹某与王某同意协议离婚。那么离婚时发现妻子有数百万隐形财产能否要求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11252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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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隐瞒财产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许瑞林律师
离婚后发现隐瞒财产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内容:离婚后发现对方隐瞒财产多久可以起诉法律主观:诉讼时效 为三年,离婚后发现一方隐匿财产是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 的, 诉讼时效 自发现之日起两年内,法律分析:离婚后发现隐瞒财产提起诉讼的时效为三年,这个三年的诉讼时效从当事人发现对方隐瞒财产之日起计算,法律主观: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时效是三年或一年,法律主观: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主观: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许瑞林律师2023.11.14108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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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儿子只是享有继承权。你可以告诉你老爸,以离婚协议受到欺诈为由要求重新分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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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前夫隐瞒财产是否可重新起诉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发现前夫隐瞒财产是否可重新起诉
内容:合法经济权益遭到了严重侵害,你可以依法要求对你前夫隐瞒的别墅和公司股权这一部分家庭共有财产继续进行分割。关于离婚后发现前夫隐瞒财产是否可重新起诉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11714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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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可以协商分配也可以按照法律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分割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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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债务人有可执行财产申请继续执行受时效限制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发现债务人有可执行财产申请继续执行受时效限制吗
内容: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二)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任冰峰律师2022.04.01977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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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有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分割怎么办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发现有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分割怎么办
内容:一、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没有明示归一方所有的;(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那么离婚后发现有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分割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11269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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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方婚内出轨可以要求财产重分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发现方婚内出轨可以要求财产重分吗
内容:离婚后发现方婚内出轨可以要求财产重分吗1根据婚姻法离婚年内方对财产分割有异议人民法院应受理。如在离婚年后起诉可申请额外赔偿。2夫妻双方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致的结果。对于任何方当事人来说这都是对自己财产权利的种自由处分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都理应接受这决定所带来的法律后果。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并且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另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那么离婚后发现方婚内出轨可以要求财产重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08334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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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一方隐匿财产应该怎么做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发现一方隐匿财产应该怎么做
内容:发现一方隐匿财产应该怎么做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变卖是指出售财产什物,换取现款。为使该房产不在共同财产分割之列,在离婚时一般采取隐瞒的策略。那么发现一方隐匿财产应该怎么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11723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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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首选您网恋的对象是否已年满14周岁,您二位是否已经发生关系。如未满十四周岁,且发生关系,属于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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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前夫隐匿财产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发现前夫隐匿财产
内容:李某某因感情破裂而离婚,在探视孩子的时候意外发现,前夫竟藏有价值35万元的股票,认为前夫隐匿财产侵犯了自己对该股票所有权的李某某,一纸诉状将前夫告上法庭。李某某与曹某某结婚12年后,于2009年6月离婚,并对共同财产28万元进行了分割。李某某认为,该股票是前夫曹某某和她二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股票,曹某某存在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于是将曹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对股票进行分割。李某某与曹某某离婚时,曹某某隐瞒了该股票账户,其行为具有明显隐藏财产的恶意。宣判后,曹某某不服提起上诉。近日,上海中院本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例二审做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那么离婚后发现前夫隐匿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1189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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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后发现财产转移怎么办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财产分割后发现财产转移怎么办
内容:离婚财产分割后发现财产转移怎么办?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发现离婚后另一方有转移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
段建国律师2023.05.0617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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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自己的小金库要被瓜分吗?小金库有可能会被发现它要瓜分。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自己的小金库要被瓜分吗?小金库有可能会被发现它要瓜分。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内容:小金库有可能会被发现它要瓜分。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那么离婚时自己的小金库要被瓜分吗?小金库有可能会被发现它要瓜分。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08245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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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工程款纠纷成功和解120万元!但对方不按期支付怎么办?天用律所专案组指导当事人余先生准备全面的证据资料,为了尽快要回工程款,优先与村委会进行调解谈判。经过天用调解中心团队的不懈努力,运用以诉促调的方案,最终双方成功和解,法院出具调解书。 双方约定,村委会需再支付余先生工程款1200000元,分3期进行支付;若未按约支付,余先生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村委会需再支付相应违约金。 案件成功和解后,压在余先生心里多年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村委会也如愿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第一期还款。但天用律师根据丰富经验,时刻保持警醒,在第二期还款到期前,多次提醒余先生向村委会催要工程款。但余先生心态过于乐观,觉得村委会第一期履约支付了,后续支付肯定也没问题! 期间,天用律师也多次催促村委会尽快支付,历史再一次重演,村委会以种种理由拖延。直至第二期到期后,村委会一分钱没付,此时余先生着急了,要求天用律所马上申请执行。 天用律师快马加鞭立上执行案件后,与余先生沟通,要求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一方面,天用律师要求法院查控的村委会往来账户;另一方面,也与执行法官积极沟通,因为调解书里面已经明确规定,被执行人到期未按期偿还,需要多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 天用律师成功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发现自身银行账户被冻结,而且得知若不按期履行支付工程款,需要多支付20多万元的违约金后,从之前的拖延到主动找到余先生提前偿还了120万元工程款! 余先生对天用律所专业高效的工作很满意,也十分敬佩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送来了一面带着满满谢意的锦旗!王熙 64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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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对老公财产一无所知,该怎么办?
林艳英 37评论 -
【天用案例】乡镇政府拖欠277万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办?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277万元,起诉后案件胜诉,乡镇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询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乡镇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某乡镇人民政府发包的“×××村委综合楼”工程,工程中标价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基础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工程款;主体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5%工程款;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总对于成功中标喜笑颜开,且对此项工程信心满满! 他想着“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应该不会出现差池,而且还能在乡镇政府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于是他带领施工团队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签证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总想象中那样顺利,乡镇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间,仅仅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项,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判决胜诉 获得277万工程款 李总陷入了深深地焦虑之中,他曾多次尝试向乡镇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对方总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时负责人根本就不见他。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个月,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资金紧张,运营已变得十分困难。 此时,李总感到了深深地无助和绝望,如果再这样下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能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垮掉。 然而,尽管心中有无数的不满和愤怒,李总对乡镇政府却是敢怒不敢言,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乡镇政府,以后的企业发展甚是堪忧! 在犹豫与纠结的挣扎中,李总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向北京天用律所进行咨询,天用律所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分析后,给出了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了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决书,判决乡镇人民政府支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万元。 多方寻找财产线索 保障执行 一审判决生效后,乡镇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决书约定还款。虽然天用律所多次与乡镇政府负责人积极沟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师积极转变办案思路,抓紧时间立执行案。好在该省份作为试点法院,效率比较高,不到半个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经法院的查控系统查询,被告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但是被告作为政府机构,与普通的法人主体毕竟不一样。 条条大路通罗马,天用律师积极与李总沟通,让其打探一下身边的人,尤其是与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没有相应的支付账号。 天用律师的这个方法果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最终发现了乡镇政府的两个账户,提供给法院后,冻结了其700余万元! 现被执行人已全额冻结款项,后续等待划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277万元工程款的执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办案亮点 政府作为被执行人,会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统很难发现财产线索。我们不能仅仅依靠系统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寻找财产线索,积极查找政府常用的银行账户,从而拿到执行款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491评论 -
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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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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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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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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