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有土地,户口不在农村该怎么办?

2021-12-03 08: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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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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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土地是经过确权的,那么就算户口不在农村,那么当事人对土地的权益还是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没有确权那么就不能获得法律的保护。农村有土地但户口不在农村,可以将户口转回农村。一般而言,没有农村户口,是不能以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土地的。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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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李维
2024-07-26 22:43:48
李维律师本科学历法学专业;电话:13810521974;执业证号:11101201611952832;目前就任于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李维律师擅长合同、房产、公司方面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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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如今我国农村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集体土地承包到每家每户,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土地的种植及管理,所获经济收入由家庭自由支配。如果是统一流转出去,则根据承包地面积进行比例划定,然后分配收益,这个是合理合法的,大多地方都是采取这样的方式来分配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 户口移出去还能继承土地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户口移出去还能继承土地吗

    内容:户口移出去还能继承土地吗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农村的居民将户口迁出去后,如果土地不是承包的,是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的,如果是承包的,就可以继承。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农村宅基地怎么继承1、宅基地的所有权: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所以它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因此不能被继承。那么户口移出去还能继承土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31120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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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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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包地只有经营权,没有继承权,所以任何人都不能继承。政策规定,一个农户中只要有一人存在并是农业户口,其他人不在了,所有地也不收回,否则即为全户销亡户,地要收回。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不能继承,能继承的是房屋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非同一户口的土地老人死后能继承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非同一户口的土地老人死后能继承吗

    内容:非同一户口的土地老人死后能继承吗村的土地是归集体所有,家庭实行的是联产承包责任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更谈不上继承。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那么非同一户口的土地老人死后能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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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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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对于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土地,只有本村村民拥有承包的权利。其他村村民和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承包土地。但即使具有城镇户口,但户籍在本村的,仍属于本村村民,可以依法承包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 农村土地纠纷怎么处理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农村土地纠纷怎么处理

    内容:在处理农村土地纠纷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尊重历史和现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通过合理、公正、及时的解决农村土地纠纷,可以减少因土地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保障农民对土地的权利和利益,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现代化发展,村委会应当在深入了解纠纷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公正、公平的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三、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意义解决农村土地纠纷对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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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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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确权,因为户口已经不属于农村户口,不在享有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 农村户口分户能继承土地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农村户口分户能继承土地吗

    内容:农村户口分户能继承土地吗一、耕地,草地是不能继承的根据我国土地法的有关规定,耕地和草地是家庭为单位的承包,其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有。如子女已分户,则在老人去世后,此土地将由村集体收回,相当于是销户。虽然宅基地不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也可以继承,也就是说,在老人死后,房屋是老年人财产的一部分,可以继承。那么农村户口分户能继承土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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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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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有户口在村里,没有房屋在村里,这是得不到安置房的。对于农村房屋,实行一户一房的分配原则。也就是说,农村地区有一个宅基地。然后,农民盖房屋以遮风挡雨。该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庄集体,使用权是永久性的。它由农民使用,当然,房屋长度的使用权将得到延长。现在农村房屋已经确认。如果他们征地或拆迁,他们必须给农民一定的经济补偿。这是对农民住房基本利益的有力保障,至少可以确保农民拥有住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1、项、第2、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 不是农村户口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不是农村户口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吗

    内容: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在我国《继承法》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三条中,没有涉及宅基地的内容,可见,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那么不是农村户口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1.31219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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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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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农村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内容:在这个案例中,王某与李某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纠纷,王某选择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李某则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解决农村土地纠纷过程中,当事人应该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在解决农村土地纠纷过程中,当事人应该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例如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协议、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等,案例分析王某与李某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纠纷,王某认为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到了侵害,于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段建国律师
    2023.09.20318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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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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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户口没有迁出是不影响到原拥有土地使用权。 户籍改革统一把农村户口改为居民户口,只是户口簿表面的变更,公民农村户口性质还是存在的,因此只要当地政策没有变更就不会影响到土地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儿子的户口农转非了将来农村的房子他还能继承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儿子的户口农转非了将来农村的房子他还能继承吗

    内容:儿子的户口农转非了将来农村的房子他还能继承吗只要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照民法典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即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农村房屋。相关法律知识《土地管理法》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那么儿子的户口农转非了将来农村的房子他还能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31212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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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土地流转的合法流程及注意事项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农村土地流转的合法流程及注意事项

    内容:双方应了解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要求,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一、农村土地流转的合法流程农村土地流转的合法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 协商谈判:土地流转双方(出租方和承租方)首先进行协商谈判,明确土地流转的意愿、条件和约定,二、农村土地流转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农村土地流转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法律法规遵守:土地流转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5. 合同备案: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后,双方应将合同备案,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双方应将合同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5. 履行合同:在土地流转期限内,双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王学瑞律师
    2023.09.01629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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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户口子女不能继承农村父母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宅基地为农民集体所有,故而城市户口子女不能继承。
  • 农村口粮田有土地使用证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农村口粮田有土地使用证吗

    内容:在农村,只要有农村户口,村里就会分一定面积的土地,一般是一部分为固定的土地作为基本口粮地平均分给村里人,若有剩余用地,村民可自由承包土地,交纳承包费;2、口粮田:在农村,只要有农村户口,村里就会分一定面积的土地,一般是一部分为固定的土地作为基本口粮地平均分给村里人,若有剩余用地,村民可自由承包土地,交纳承包费;3、承包地简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即承包地。

    姚平律师
    2022.03.24737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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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为非农户口,如果迁到设区市居住,村委会有权收回承包地。如果不是以上情况,可以继续耕种到承包期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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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

    内容:国家征地补偿标准: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2)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始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应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土地征收补偿新标准具体如下: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陈明月律师
    2023.10.10798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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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户口不能继承农村土地。因为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所有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并且城镇户口不能在已有房子基础上新建房屋,因为城镇户口不能取得宅基地,宅基地只有村民才可以申请。另外土地的使用权并不属于遗产部分,所以不能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 农村离婚没迁户口对动迁有影响吗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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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农村离婚没迁户口对动迁有影响吗

    内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农村离婚没迁户口对动迁有影响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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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户口如何继承农村宅基地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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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城市户口如何继承农村宅基地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那么城市户口如何继承农村宅基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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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114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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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土地不按户口本进行确权。农村土地确权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家庭代表申请确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除包括户口本上的现有人口外,一并包括嫁出人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国家工作人员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危房改造不是农村户口可继承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危房改造不是农村户口可继承吗

    内容:危房改造不是农村户口可继承吗《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那么危房改造不是农村户口可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3128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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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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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农村有房无户口的,因房屋系合法财产,所以在拆迁时应当给予房屋的货币补偿,但因没有该村的村民资格,因而不能享受到安置补助待遇,即不能得到安置房面积或者宅基地面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1、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 农村土地确权怎么查询?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农村土地确权怎么查询?

    内容:查询土地确权,需要了解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同时可以通过咨询当地农村土地管理机构或请律师协助等方式实现,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了解:一、了解土地确权相关情况查询农村土地确权,首先需要了解具体的土地确权政策、法律规定和程序,此时,可以通过查询当地的农村土地管理机构,了解其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情况,及地形图的准确性,律师了解土地确权的法律规定和规程,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情况提供具体的查询建议和协助,农村土地确权怎么查询。

    张嘉娱律师
    2023.06.25916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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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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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当事人在农村的土地在承包期内,那么还可以继续承包,也可以转让。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在不同类型的土地有所不同,期限在三十年至七十年间不等。在此期限内,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土地都有经营权,期间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互换、转让经营权。土地转让的办事程序:一是由转让双方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二是利用股受理审查是否符合转让条件;三是现场勘测;四是地价评估;五是填写转让申请审批表;六是利用股审核;七是报局批准;八是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第三百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