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2021-12-03 17:3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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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下列流程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申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首先需要申报项目立项,接着提交可行性报告、合同、章程,向外经贸审批机关申请审批,取得批准证书。2、办理工商注册登记。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手续。4、办理用地手续。5、办理外汇登记手续。6、到银行开户。7、进行税务登记。8、进行海关备案手续。9.办理统计,财政管理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第二十条 国家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不实行征收。

    在特殊情况下,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征收、征用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及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第二十一条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出资、利润、资本收益、资产处置所得、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依法获得的补偿或者赔偿、清算所得等,可以依法以人民币或者外汇自由汇入、汇出。

    第二十九条 外商投资需要办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外国投资者在依法需要取得许可的行业、领域进行投资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与内资一致的条件和程序,审核外国投资者的许可申请,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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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2024-07-26 22: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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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3、有必要的从业人员;4、有合法的企业名称;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内容: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那么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4.274250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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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夫妻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出资要如何处理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离婚时夫妻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出资要如何处理

    内容: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其二,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设立的企业。无论哪种情况,如果因夫妻双方都不愿意继续经营而涉及对企业财产的分割的,应按照有关企业清算的规定进行清算并偿还债务及其他应当支付的费用后,对剩余的财产在夫妻之间按约定或出资比例子或者平均进行分割,并办理企业注销手续。那么离婚时夫妻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出资要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1545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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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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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只要经法定程序是可以设立一人有限公司的。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如何承担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如何承担

    内容:一、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如何承担1、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2、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3、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4、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破产的,投资人仍应承担连带责任。

    刘晓红律师
    2022.04.154746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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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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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主要包括: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特定;2、合伙应签订书面协议;3、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企业合并存续的债务如何分担?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企业合并存续的债务如何分担?

    内容: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企业合并程序是企业合并的法定程序。②合并各方的董事会作出合并决议。④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⑥合并各方联合发出合并通告。企业合并、分立等的行为,可能会损害到债权人的利益,故此在作出合并、分立的决定之后,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通知企业的债权人。通常对于企业合并来说,债务由合并后依旧存续的企业来承担,若是合并后原企业不存在了,则由新设立的企业承担。

    邢颖律师
    2022.04.06667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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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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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一定要先名称预核准。有限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与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办法相同,按规定登记,但名称中不可使用“公司”等字样,但应该注明为“有限合伙”企业。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是企业名称登记的特殊程序,设立公司,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审批,或者企业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报送审批;企业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登记机关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保留期为 6 个月。《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 动产抵押和连带担保同时设立可以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动产抵押和连带担保同时设立可以吗

    内容:有抵押物的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在同一担保中,存在既有担保人也有担保物的情况。动产抵押,也就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供作债务履行担保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予以变价出售并就其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这类动产的特殊性在于其权属状态以登记而确 定,其交易也须进行过户登记。故而有人称其为类不动产,亦可称注册不动产。这类动产是企业或农人生产所必须,只能 设立抵押之担保方式。此类动产因其流动性较大,允许设立抵押显然不利 于对抵押权人及第三人利益的保护。那么动产抵押和连带担保同时设立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0363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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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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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资企业的设立流程包如下:1、召开设立大会,订立发起协议;2、申请外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3、申请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许可文件;4、办理外汇管理局外汇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第八条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 离婚时如何分割私有企业中的夫妻共同财产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离婚时如何分割私有企业中的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另一种观点认为,夫妻可以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对于双方在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可视为夫妻双方对财产的约定,离婚案件中不应将其笼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应按照工商登记中确定的比例进行分割。在婚姻存续期间,无论是用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设立“夫妻公司”,公司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均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均同意解散公司,对公司进行清算,有盈余财产对半分割。那么离婚时如何分割私有企业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11984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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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伙人设立合伙企业的,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如果合伙人中有有限合伙人的,就要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是可以作为出资人,与外资共同设立合资公司的,有限合伙企业参与出资的,要经合伙合伙人的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二)外商投资的公司; (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公司;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公司。
  • 夫妻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出资的处理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夫妻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出资的处理

    内容:如果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与他人设立合伙企业除另有约定外夫妻双方之间对该出资以及因该出资而产生的收益有共同的处分权。要注意依法保护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行使该权利时夫妻一方转让合伙份额的所得应当作为夫妻共同。随即其他四名股东对张某与艾某的转让协议提出异议并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张某与艾某的离婚协议涉及股权转让部分无效理由是侵犯了其他股东的优先受让权。夫妻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出资的处理。那么夫妻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出资的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1505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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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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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资并购设立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程序如下:1、出具并购意向书;2、调查目标公司;3、签订并购合同;4、履行反垄断审查申报义务;5、申请审批,办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公司股权律师咨询,企业股权纠纷律师费多少?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公司股权律师咨询,企业股权纠纷律师费多少?

    内容:以下是你可能需要咨询的一些问题:公司设立:股权律师可以帮助你理解公司设立的法律要求,包括公司类型的选择、股东协议的制定、公司章程的编写等,股权律师事务所通常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他们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在选择股权律师事务所时,你需要考虑他们的专业能力、服务质量、费用等因素,企业股权纠纷的律师费用因地区、案件复杂程度、律师的经验和声誉等因素而异,股权纠纷:如果出现股权纠纷,股权律师可以帮助你进行法律分析,提供解决纠纷的策略,如果需要,还可以代表你进行诉讼。

    李楠楠律师
    2023.10.081045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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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审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书;(2)《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3)外资企业章程;(4)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5)投资者的资信证明文件;(6)投资项目的申请报告以及发改委 部门的核准意见;(7)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人选)名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第三十条 外国投资者在依法需要取得许可的行业、领域进行投资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许可手续。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与内资一致的条件和程序,审核外国投资者的许可申请,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个人独资企业是否交企业所得税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个人独资企业是否交企业所得税

    内容:3%=8.74万②附加税税金:8.74×,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公司最本质的差异,是个人承担的是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责任,是否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税收方面,个人独资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需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附加和个人经营所得税,在税收方面,个人独资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需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附加和个人经营所得税,解决方法:假设高管成立了个人工作室,一年开票额是300万元,按照核定征收税率是10%,那么需要缴纳:①增值税税金:300÷,来看个案例:以上海某软件研发企业高管为例,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将工资收入转化为原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变成个人经营所得。

    李维律师
    2023.06.2991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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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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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做好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管理的通知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关于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做好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管理的通知

    内容:为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做好有关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第七条,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的程序,原由商务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向建设部征求意见,现改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二、根据《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第七条,申请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建设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的程序,原由商务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向建设部征求意见,现改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关于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做好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管理的通知关于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做好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管理的通知建市函[2006]76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建管局:为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核程序,根据《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商务部于2006年1月印发了《商务部关于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通知》、《商务部关于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管理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通知》,对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以及外商投资工程设计企业的设立审核工作,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审核,对于新设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要按照《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第22条,以及《建筑部关于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中有关资质管理的实施办法》等规定,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函中关于企业是否具有直接申请相应等级的资格进行初步核准,具体企业资质审查由相关的资质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进行,对于以上事项,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把关。

    李孟阳律师
    2021.11.10740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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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交以下文件并进行相关程序办理。(1)以中方名义提交项目申请报告(独资企业免提交);(2)投资申请表(独资企业专用);(3)外商投资企业合资或合作合同、章程(独资企业免提交合同);(4)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5)投资者所在国家或地区政府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其它开业证明的复印件、股东名册、董事会决议;以个人名义投资的需出具个人身份证明及护照影印件;(6)投资者所在地的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中方投资者应提交审计报告);(7)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投资者委派董事文件、董事身份证及护照(中方董事免提交)影印件;(8)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租赁(或购买)合同及其产权证明,或与市土地局或县区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用地合同;(9)外商投资企业自用的主要进口机械设备、办公用品及交通工具清单(含品名、型号、数量、单价、总值);(10)环保征求意见函;(11)审批部门认为必要的其它补充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适用本法。本法所称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下列情形:1、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3、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4、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本法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
  • 离婚时一方在合伙企业的股权能否转让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离婚时一方在合伙企业的股权能否转让

    内容: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诊法取得合伙人地位。如果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与他人设立合伙企业,除另有约定外,夫妻双方之间对该出资以及因该出资而产生的收益有共同的处分权。应当注意一方为逃避责任而转移合伙企业财产或者与其他合伙人串通转移合伙企业财产的情况,如果发现,应当按照妨碍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处理。那么离婚时一方在合伙企业的股权能否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11569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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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为了规范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的行为,便于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以设立合伙企业的方式在中国境内投资,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而制定的法律。《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是指2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第三条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守《合伙企业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符合有关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国家鼓励具有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促进现代服务业等产业的发展。第四条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用于出资的货币应当是可自由兑换的外币,也可以是依法获得的人民币。第五条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文件以及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说明。企业登记机关予以登记的,应当同时将有关登记信息向同级商务主管部门通报。
  • 企业公司偷税漏税怎么举报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企业公司偷税漏税怎么举报

    内容:鼓励举报人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和税务违法事实证据。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税漏税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检举人给予奖励。第十四条本法所称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那么企业公司偷税漏税怎么举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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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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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手续如下:投资者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向审批机关提交项目建议书;中外投资者共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呈报主管部门和经贸部门批准;订立举办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制定外商投资企业的章程,并同时呈报经贸部或其授权的审批机关批准,经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和批准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适用本法。本法所称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下列情形:(一)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二)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三)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本法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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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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