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可以在再婚后恢复孩子的监护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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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王先生于1993年3月登记结婚,1994年1月6日生有一子,2002年4月经法院判决与前妻离婚,孩子判归前妻抚养。王先生认为孩子的姓名是双方在离婚前共同约定的,未经过与一方协商就协商擅自变更孩子的姓名,这种行为已经侵犯了自己的监护权,请求法院判决把孩子的姓名恢复到原来的名字。昌平法院将择日审理此案。那么擅自为孩子改姓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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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后,被监护人的侵权责任首先是同被监护人共同生活的一方独立承担,并不是离婚的父母平摊费用。向法院提起变更监护关系的民事诉讼,请求撤销原来监护人的监护权,确定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来作为监护人。未成年人监护权的变更却是未成年人在自己自然出生至长至成年这一阶段基于特定的情况而使其监护人发生变化。人身监护权是保护和管教未成年人的权利,如住所决定权,惩戒权,身份行为和民事行为的代理权,同意权等。财产监护权则是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利益而保护管理未成年财产的权利,如处分使用,收益权等。那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常遇的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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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委托监护是一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是被监护人的监护人与受托人之间关于受托人为委托人履行监护职责、处理监护事务的协议,须有监护人委托与受委托人接受委托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受托人得履行的监护职责决定于委托监护协议的内容。也就是说,监护人不能依照委托监护的协议将监护人的资格转让给他人,他人也不能通过委托监护的协议来取得监护资格。委托监护和约定监护的发生所产生的法律上的效果直接关系到对监护责任的担负。那么民法典中小孩子的监护权怎么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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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在指定监护人,辞去监护须经协商或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擅自辞去的不发生辞去效力。监护人不履行监护义务或损害被监护人利益的,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可由人民法院撤销其监护。那么变更孩子监护权需要怎么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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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后不管孩子算不算自动放弃抚养权离婚后不管孩子属于对孩子不尽抚养义务,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变更孩子抚养权。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第三十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第四十五条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那么离婚后不管孩子算不算自动放弃抚养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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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协议离婚如何明确孩子监护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是其父母协议离婚并不能改变子女的监护人只能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第三十八条离婚后的子女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那么协议离婚如何明确孩子监护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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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女子教育女儿遭前夫阻挠杨某当年能够找个城里人结婚,让她身边的朋友都很羡慕,之后杨某生了个漂亮的女儿,一家三口过得平安幸福。再三考虑下,杨某和丈夫达成协议,将女儿的抚养权给了丈夫,她每个月可以探望孩子一次。杨某看着女儿变化如此之大,心里别提多难受了。杨某无力反驳前夫,她后悔自己当年放弃了孩子的抚养权,“难道没有了抚养权,孩子的监护权也跟着没有了吗?”因此,即便杨某和丈夫已经离婚,丈夫得到了孩子的抚养权,杨某仍对孩子有监护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孩子在心理发展和成长环境都受到了不良的影响,作为孩子的母亲,杨某有权过问,更有权提起变更抚养的诉讼。那么前夫阻止女子教育孩子,前夫无抚养权可以有监护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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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那么民法典如何办理涉外孩子的监护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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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的变更有三种情况:一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三是由于失去监护人。那么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可以变更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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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监护人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条件,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也即丧失监护能力,监护关系理当终止。在指定监护人,辞去监护须经协商或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擅自辞去的不发生辞去效力。监护人不履行监护义务或损害被监护人利益的,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可由人民法院撤销其监护。那么监护人如何变更孩子监护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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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孩子监护权变更的情形如下: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我国法律没有规定为孩子治病必须放弃监护权,孩子父母死亡或者不具有监护能力;孩子父母被撤销监护权的,就要变更孩子的监护权。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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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所以,监护权变更,仍然可探望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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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但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那么民法典对孩子很好的养母有监护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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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实践中,非婚生子女的监护权可由生父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有利于子女的原则确定,对于处理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分别居住的监护权问题,可依据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纠纷的处理方法。监护人不履行监护义务或损害被监护人利益的,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可由人民法院撤销其监护。那么孩子是非婚生子,亲生父亲出抚养费,孩子的监护权是谁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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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法典》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本条是遗嘱指定监护的规定,这是《民法典》回应社会现实和社会需求新增加的规定。针对实践中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等被监护人合法权益时有发生的情况,《民法典》完善了撤销监护制度,规定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依法指定新监护人,监护人资格被法院撤销后,确有悔改情形的,经其申请法院可视情况恢复其资格。那么民法典中遗嘱怎么样写孩子的监护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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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再婚后一边催要抚养费,一边恶意切断孩子和爸爸的联系,无奈之下提起探望权纠纷
“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棵草”,这首耳熟能详的儿时童谣,照进了现实生活,道出了再婚家庭中的残酷一面。 本应该拥有快乐童年的小昊(化名),自母亲离世后,被父亲与继母虐待多年,造成他胆小自闭、中度抑郁,姥姥想接回小昊抚养,可以要到监护权吗? 1岁父母离婚 与母亲相依为命 2011年,在河北的某个小城镇,李先生与王女士按农村习俗轰轰烈烈地办理了结婚典礼,开始了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 一年后,王女士顺利生下儿子小昊,给这个小家庭带来一份无法言表的幸福。 可是好景不长,小两口年轻气盛,常因鸡毛蒜皮的小事激烈争吵,后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甚至因离婚纠纷闹上了法庭。 2013年8月,人民法院出具离婚纠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协议,刚满一周岁的小昊由母亲王女士抚养。此后母子俩相依为命,日子虽清贫,但也幸福。 6岁母亲去世 受后妈虐待 可是命运的残酷再次降临到这对母子身上,2018年,王女士因病去世,年仅6岁的小昊彻底失去了母爱。 在这个还不懂生离死别的年纪,“妈妈、妈妈”的哭喊声撕心裂肺,母亲的离世对于这个单亲家庭的孩子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打击! 此后,小昊被父亲接回家中,但此时的父亲已再婚,小昊就变成了继母的眼中钉、肉中刺。继母经常恐吓、辱骂小昊,甚至不分青红皂白对他进行殴打,每天只让他吃剩菜剩饭,小小年纪的他饱受身心摧残。 而小昊父亲竟然没有一丝父爱,他的冷血无情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父亲在小昊被继母虐待时不闻不问,不照顾小昊的生活起居,也不支付学费、医疗费。 在长期的这种恶劣生活环境中,小昊因营养不良导致身体发育迟滞,远不及其他同龄人。而且因受虐待致使他愈发胆小自闭,讲话都不敢高声言语,已被医院诊断为中度抑郁,严重影响了小昊的健康成长。 姥姥想要监护权 父亲拒绝 得知此情况的姥姥对小昊心疼不已,想要接走小昊。此时小昊继母扬言威胁,如果姥姥接走小昊就不要再送回来了,否则会遗弃甚至杀害小昊。 站在姥姥眼前的小昊完全没有一个小朋友本该有的天真可爱,眼睛里透露出对外界的恐惧与无助,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衣物只有破烂不堪的短袖和拖鞋,其他衣物全无。 顿时,姥姥泪流满面,十分心疼这个苦命的外孙,不知道在这四五年时间里,小昊是受尽多少的苦楚、过着怎样的悲惨生活…… 姥姥决定要回小昊的抚养权,让他从自闭和抑郁的阴霾中走出来,重新找回快乐的童年,但是父亲却拒绝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为了让小昊能够顺利入学、健康成长,姥姥决定用法律手段捍卫外孙的合法权益,于是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寻求帮助。 天用律师正义出手 成功要到监护权 听到案件详细情况后,小昊的不幸遭遇牵连着所有律师们的心,天用律师办理的不仅是一个案件,更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与未来人生! 天用律所专案组更是心急如焚,面对父亲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专案组立即启动立案程序,救小昊于水火之中。 立案成功后,天用律师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但是法官表示,“这个案件很可能不会开庭审理,父亲有监护权是合理的”。 天用律师与法官据理力争:“双方没有结婚证,母亲去世,姥姥当然可以要监护权,而且一个六七岁的孩子长期遭受父亲与继母虐待,已属侵权,本次开庭审理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 利他之心与正义的力量是强大的,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案件如期开庭审理。我方拿出十足的证据,在庭审中历数小昊父亲与继母的虐待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小昊父亲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姥姥为小昊监护人。 案件胜诉的消息令人欣慰,孩子也如愿回到姥姥的温暖怀抱,天用律师的坚持不懈也收获了胜利与喜悦。 小昊姥姥特意送来一面锦旗表达感谢,希望小昊能够顺利上学、健康成长,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离婚后没有分居,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分居后主张该期间的抚养费,法院不会支持。
相爱容易却相处难?婆媳关系难调和?不知道如何挖掘孩子天赋?10月21日9:00,优天赋讲座现场给你答案!一场讲座,教你破译生命密码、看懂人生说明书!让家庭更和谐、工作更顺畅,成就更好的自己!
离婚案件,帮助当事人获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